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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张某终获不起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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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06 · 1527人看过
导读:东营市A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2018年与他人合谋以“票货分离”方式获取进项专票并抵扣。2022年被取保候审,2025年案子移送审查起诉,经两次退查,最终检察院因张某有自首等情节决定不起诉。

2022年5月的一天,在山东省东营市,张某突然接到凯里市公安局的通知,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他被取保候审。这一消息如晴天霹雳,让张某的生活陷入了无尽的阴霾。

案件侦查与审查

张某系东营市A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2018年5至8月,他通过中间人吴某等介绍,与蔡某合谋采取“票货分离”方式,让A公司在无实际购油情况下,通过支付开票费获取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32份,税额达人民币XXX.33元,均已申报抵扣。2022年5月7日,张某将违法所得退缴到凯里市公安局涉案资金账户。

2025年5月,案件由凯里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分别于2025年6月和9月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又分别于7月和10月补查重报。

律师介入与获不起诉结果

姜凯文律师自执业2020年至今,承办逾500件案件,经验丰富。他接受张某委托后,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在审查过程中,姜凯文律师积极与检察院沟通,指出张某具有自首、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

最终,检察院认为张某实施了相关犯罪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不起诉。张某退缴的违法所得,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这场历时数年的风波终于平息,张某迎来了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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