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底,张女士前往某城市探望创业的丈夫王先生,却意外在其住处发现女性用品。经追问,王先生承认与李女士存在不正当婚外恋关系。张女士进一步核查,发现王先生在交往期间向李女士支付了大额款项,为维护权益,她委托了贵州公心和律师事务所的汪育倩律师。
证据梳理与核实
接受委托后,汪育倩律师协助张女士明确维权思路。首要任务是收集固定证据,如结婚证、转账记录、致歉聊天记录等。律师仔细核对转账金额,发现存在部分重复计算及错算,最终精准锁定王先生向李女士的实际转账总额为394234.84元,同时核实李女士向王先生反向转账金额为151340.67元,为庭审奠定了坚实基础。
法律辩论与庭审推进
结合案件事实,汪育倩律师确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为核心法律依据。庭审中,被告李女士提出抗辩,认为转账用于共同生活消费,剩余款项是王先生个人消费不应返还。汪育倩律师发表重点辩论意见,指出王先生的行为属无权处分,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且李女士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款项用于共同消费。案件审理中,第三人王先生未到庭,汪律师积极与法院沟通,提交完整证据链,对被告证据逐一质证。
胜诉判决,权益维护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汪育倩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王先生对李女士的赠与行为无效,判令李女士返还张女士夫妻共同财产242894.17元,同时对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作出合理分担。此判决不仅为张女士追回财产,也维护了婚姻家庭的稳定和法律的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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