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疫情正严峻,闫某因编造、传播虚假疫情信息视频,浏览量达45万余次,检察院认为其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闫某面临有罪判决的绝望处境。此时,姜凯文律师接受委托介入此案。
挖掘背景特点
姜凯文律师深入分析案件背景,指出该行为虽发生在疫情期间,嫌疑人发布视频不只是为引流,还能警醒社会群众,加强群众对“新冠”病毒的重视程度。这一独特视角,为案件的辩护打开了新的思路,让检察官看到了嫌疑人行为背后并非单纯的恶意。
剖析内容性质
律师提出本案所涉视频内容虽有夸大成分,但并非完全虚构。这一观点将案件的性质与完全虚构虚假信息的行为进行了区分,让检察官重新审视该行为的严重程度,为后续的辩护奠定了基础。
提出企业合规方案
考虑到嫌疑人所在单位为网络信息传媒公司,律师从公司本身规章制度不完善角度出发,提出企业合规的处理方案。认为若健全公司管理机制,或许可以预防或杜绝该类事件的发生。最终,济南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通过企业合规考察,结合闫某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等情况,经检察官联席会议、提请检委会研究,逐级报请省、市检察院批准,检察院决定对闫某不起诉,成功实现了案件的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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