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疫情期间虚假信息案:从有罪认定到不起诉的逆转

疫情期间虚假信息案:从有罪认定到不起诉的逆转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04 · 151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姜凯文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64人 执业6年
律所: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01202010193103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515692777
代表案例:30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姜凯文律师,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投融资法律事务中心二部副主任,山东大学法律专业毕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承办了大量国内及涉外疑难案件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兼任山东省济南市12348法律援助律师、山东省人民广播电视台《周末说法》特邀嘉宾、济南市电视台《护航律师团》首批公益律师、2020年济南市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律师代表、山东省信访局值班律师。
更多>
导读:闫某因疫情期间编造、传播虚假疫情视频被认定构成犯罪,经律师提出独特辩护思路,检察院最终对闫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实现案件大逆转。

2021年,疫情正严峻,闫某因编造、传播虚假疫情信息视频,浏览量达45万余次,检察院认为其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闫某面临有罪判决的绝望处境。此时,姜凯文律师接受委托介入此案。

挖掘背景特点

姜凯文律师深入分析案件背景,指出该行为虽发生在疫情期间,嫌疑人发布视频不只是为引流,还能警醒社会群众,加强群众对“新冠”病毒的重视程度。这一独特视角,为案件的辩护打开了新的思路,让检察官看到了嫌疑人行为背后并非单纯的恶意。

剖析内容性质

律师提出本案所涉视频内容虽有夸大成分,但并非完全虚构。这一观点将案件的性质与完全虚构虚假信息的行为进行了区分,让检察官重新审视该行为的严重程度,为后续的辩护奠定了基础。

提出企业合规方案

考虑到嫌疑人所在单位为网络信息传媒公司,律师从公司本身规章制度不完善角度出发,提出企业合规的处理方案。认为若健全公司管理机制,或许可以预防或杜绝该类事件的发生。最终,济南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通过企业合规考察,结合闫某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等情况,经检察官联席会议、提请检委会研究,逐级报请省、市检察院批准,检察院决定对闫某不起诉,成功实现了案件的逆转。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