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身法律实务
汪育倩律师毕业于吕梁学院,本科学历。自2018年投身法律实务领域,2019年正式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522xxxxxxxxx1900,现任职于贵州公心和律师事务所,是该所的核心合伙人。她始终秉持“专业立身、诚信执业”的理念,在民商事纠纷与行政事务处理领域深耕细作。从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民商事领域相关案件就有200多余件,展现出深厚的实务积淀。
业务专长突出
汪育倩律师聚焦于与民生及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核心法律领域,形成了特色业务体系。在婚姻家事领域,她深知情感纠葛背后的财产争议痛点。例如在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中,面对“婚约未登记且共同生活短暂”的复杂情形,她结合法律规定与地方习俗,制定精准诉讼策略,成功为当事人追回部分彩礼,化解婚约解除后的财产争议。在合同纠纷领域,她精通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劳务合同等各类合同的起草、审查与纠纷解决,尤其擅长处理大额标的合同争议。如在标的额500余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中,面对上诉人提出的以房抵款不合理主张,她深入研判案件事实,精准梳理证据链条,在庭审中有力驳斥对方诉求,成功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确保当事人足额收回货款,为企业挽回重大经济损失。在交通事故、房地产及行政事务领域,她熟悉相关行业规范与司法裁判规则,能够高效处理事故赔偿、房产交易纠纷、行政复议与诉讼等事务,全方位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婚内一方擅自赠与婚外第三人财产案件为例,委托人张女士与王先生于2015年9月16日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尚可,王先生于2017年前往某城市创业。2024年7月底,张女士发现王先生与李女士存在不正当婚外恋关系,且王先生在交往期间通过多个平台向李女士累计支付大额款项。李女士虽致歉但拒绝返还。张女士委托汪育倩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判令返还夫妻共同财产390008元。
接受委托后,汪育倩律师第一时间协助张女士梳理案件核心事实。她收集并固定关键证据,如结婚证、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针对张女士初步主张的转账金额,仔细核对每一笔交易凭证,发现存在部分重复计算及错算情形,最终精准锁定王先生向李女士的实际转账总额为394234.84元,同时核实李女士向王先生反向转账金额为151340.67元。
结合案件事实,律师确定核心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即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庭审中,被告李女士提出抗辩,认为转账款项用于共同生活消费,且剩余款项应视为王先生个人消费不应返还。汪育倩律师发表重点辩论意见,指出王先生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侵犯了张女士的财产所有权,且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李女士主张“款项用于共同消费”未提供充分有效证据,其反向转账金额可在总赠与金额中合理抵扣,但不能改变赠与行为的性质,亦不能免除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案件审理过程中,第三人王先生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汪育倩律师积极与法院沟通,提交完整的证据链,针对被告提交的证据逐一质证,指出其证据的关联性及证明力不足,强化己方主张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最终,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完全采纳汪育倩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判决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判令被告李女士返还原告张女士夫妻共同财产242894.17元,同时对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作出合理分担。此判决不仅为委托人张女士追回了被擅自处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也维护了婚姻家庭的稳定性和法律的公序良俗。
助力劳动争议维权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面对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引发的劳动关系解除纠纷,汪育倩律师精准把握劳动法律法规核心要点,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她仔细研究案件细节,收集相关证据,为劳动者制定合理的维权策略。在庭审中,她依据法律规定,清晰阐述劳动者的权益主张,有力反驳用人单位的不合理抗辩。最终助力当事人成功争取合理经济补偿金,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保障继承人债权实现
在标的额50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案中,汪育倩律师作为继承人的代理律师,充分论证债权合法性与继承人追偿权利。她深入研究案件背景,梳理债权债务关系,收集相关证据,为继承人的主张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在庭审中,她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有力地回应对方的质疑,成功维持原判,保障了继承人的债权顺利实现。
汪育倩律师始终坚持“客户利益至上”的原则,无论是大额商事纠纷还是民生类小额争议,都以严谨的态度、专业的技能、高效的服务,为当事人提供定制化的法律解决方案。她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战办案经验以及严谨细致的执业态度,成为业内颇具口碑的实战型律师,赢得了客户的广泛信赖与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