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执业背景
李泽宇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2018年起开始在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13xxxxxxx052217。他服务区域覆盖河北保定、张家口等地,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理念,注重诚信与专业操守。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亲办案件,办案有质量,富有责任感。他不仅是一名专业律师,还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担任涞源县人民调解员。其累计办理案件四百余件,在民事诉讼领域累计案件数量达三百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累。
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领域,李泽宇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在涿鹿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工程承包劳务款拖欠140W”案件中,原告李XX委托李泽宇律师代理。原告与被告何X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以包工包料的方式进行部队营区工程建设施工。XX部队工程的中标单位是中铁X局,该局将工程分包给了何X等人。原告施工完毕后进行了对账,但款项一直未支付。
被告何X认可原告所述事实,但称工程正在审计没钱给付。中铁X局则辩称自己并非适格被告,与原告无合同关系。法院经审理认定,何X将工程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李XX,双方合同无效。但案涉工程经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根据工程竣工结算单,原告应取得相应工程价款。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何X给付工程款的诉讼请求,并支持了原告关于利息的诉求,而驳回了原告要求中铁X局给付工程款的请求。李泽宇律师在该案件中,通过扎实的合同审查与谈判能力,为原告追回劳务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解决设备租赁纠纷
在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方面,李泽宇律师同样表现出色。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清偿设备租赁款196320元”案件中,涞源县XX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委托李泽宇律师代理。原告与被告中国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约定了付款方式。工程结束后,被告欠付部分款项,经原告多次催讨,仍未付清。
被告认可与原告的设备租赁事实关系及欠付金额,但以发包方资金短缺、工程竣工时间无法确定为由,不认可原告主张的利息起止时间及利率标准。法院经审查认定,双方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有效,被告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赁款项。因双方均未提供证据证明竣工时间及尾款申报审核情况,法院支持了原告以被告最后一笔款项支付时间开始计算损失的主张。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设备租赁款及逾期支付的损失。李泽宇律师在该案中,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展现了其在合同纠纷处理方面的专业素养。
多领域业务专长
李泽宇律师擅长的领域广泛,涵盖公司法、建筑工程纠纷、交通事故、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他接受风险代理,先办案后收费,尤其接受保定市地区强制执行案件风险代理。他有丰富的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经验,并且可以提供不良资产相关资源。在处理各类案件时,他注重结合客户需求定制解决方案,团队协作能力强,曾参与大型企业法律事务,处理过多起民间借贷、房产争议等案件,法律服务能力全面。其办案风格以思路灵活、效率高效著称,能快速推进案件进程并维护当事人权益,凭借专业素养和务实态度赢得了客户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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