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基本情况
卢扬超律师自2018年开启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440xxxxxxxxx8814,现执业于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佛山。其联系地址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观绿路4号顺德置业广场三座1801、1802、1810号铺。卢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实守信、勤勉敬业”的执业理念,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亲和有耐心的为人以及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在法律行业崭露头角,曾成功办理过多起离婚、继承、房产及债务案件,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擅长服务领域
卢扬超律师擅长处理多类法律事务。在婚姻家事方面,他精于处理离婚相关事宜,包括房产及股权分割、返还彩礼、孩子抚养权等问题;同时,在遗产继承领域,对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等都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合同纠纷中,他也能游刃有余地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对于房产纠纷,无论是新房或二手房买卖、购买集资房,还是逾期交房办证等问题,他都有着深入的研究和实践经验。此外,他还擅长处理民间借贷和劳动工伤纠纷。其擅长的领域涵盖了合同事务、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债权债务等多个方面。
处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在原告许XX与被告何XX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许XX于201x年10月通过转租方式承租被告位于佛山市XX区面积约1650平方米的厂房,用于经营塑料颗粒加工业务并注册成立公司,然而该厂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0年3月,因当地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厂房被纳入征收范围,政府委托评估机构对搬迁损失进行评估。许XX于2021年4月完成搬迁,但与房东何XX就拆迁补偿款分配长期协商未果。何XX已与政府签订《厂房搬迁补偿协议》,领取包括设备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在内的补偿款,却拒绝向实际使用人许XX支付其应得部分。
卢扬超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开展了一系列工作。首先,他仔细梳理租赁关系与权利主体,厘清许XX作为次承租人及实际使用人的法律地位,并取得其公司出具的《债权转让书》,明确由许XX主张全部补偿权益。其次,他成功申请法院向杏坛村改办公室调取《厂房搬迁补偿协议》及《资产评估报告》,锁定补偿项目和金额依据。再者,他结合评估报告、宗地图及双方确认的租用面积(1248.29平方米),逐项论证许XX对设备搬迁费、生产生活资料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及停产停业损失的合法权利。最后,针对何XX提出的“重复计算”“面积不符”“补偿归属房东”等主张,卢律师援引评估明细和村改政策予以驳斥,并强调公平原则下实际使用人的合理权益。
最终,法院认定案涉租赁合同因厂房无规划许可而无效,但认可许XX作为实际使用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判决被告何XX向许XX支付可搬迁机器设备补偿费18,205元、其他生产生活资产搬迁补偿57,000元、临时安置补偿费51,397.94元、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47,357.32元,合计支持金额173,960.26元(原诉请332,605元),诉讼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在此案件中,卢律师展现出了多方面的价值。他通过事实租赁关系和实际投入,成功确立原告的补偿请求权基础,尽管合同无效,但依然保障了原告应有的权利。在证据方面,他主动申请法院调取政府补偿文件,破解了被告拒不提供评估报告的僵局。在计算补偿时,他结合测绘数据与政策标准,科学核定租用面积及补偿比例,避免了简单按合同面积主张导致败诉的风险。同时,在合同无效的背景下,他以“公平原则”和“剩余租期比例”说服法院支持部分安置与停业损失,最大化地维护了客户的利益。
办案经验总结
从卢扬超律师办理的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看出,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准确梳理法律关系和权利主体是关键的第一步。这有助于明确当事人在案件中的地位和应享有的权益,为后续的诉讼工作奠定基础。积极主动地收集和调取证据也是至关重要的,尤其是涉及政府补偿等相关文件时,律师要善于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为当事人获取有力的证据支持。在核算补偿时,要结合具体的评估报告、测绘数据以及相关政策标准,进行科学合理的计算,避免因计算不准确而导致当事人的权益受损。同时,在法庭辩论中,要善于运用法律原则和政策规定进行说理,以说服法院支持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在维护当事人利益的同时,也要遵循法律的公平正义原则。
卢扬超律师凭借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处理各类法律事务中都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佛山地区的法律服务市场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是值得同行学习和当事人信赖的优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