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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侵权律师杨向东:专精医疗损害与行政复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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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8 · 175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杨向东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15人 执业4年
律所: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101202210551436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7782985703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曾服役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某部。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现任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行政与医疗法律事务部执业律师,从业以来,为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现担任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院、西安市红会医院、西安市第三医院、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团队成员 擅长各类医疗纠纷,合同事宜,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凭借多年的多次参与大型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始终秉承认真、严谨、高效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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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杨向东自2022年开始执业,擅长民商、公司金融、行政领域。核心工作聚焦侵权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余件,其中医疗损害案件占比约50%。同时,在合同纠纷方面经验丰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领域承办案件20件,行政复议占比约60%。此外,还担任多家单位法律顾问,参与多项社会法律事务。

专业执业背景

杨向东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接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学教育,为其法律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他曾服役于某部,部队的严格训练和纪律约束,使他具备了坚韧不拔的意志、高度的责任感和出色的团队协作精神,这些品质有力地推动了他后续的法律职业发展。如今,他担任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行政与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及合伙人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律所行政与医疗法律专业领域发挥着重要的领导和指导作用。

丰富案件经验

自2022年执业至今,杨向东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侵权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余件,其中医疗损害案件占比约50%。在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同时,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领域,承办案件达20件,主要集中在行政复议,占比约60%。其扎实的业务能力和敬业态度,使他能有效处理各种复杂的法律纠纷,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

担任法律顾问

杨向东目前担任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安市红会医院、西安市儿童医院等众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与这些单位的合作中,他深入了解各单位业务特点和法律需求,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从日常合同审查、合规咨询,到重大决策的法律风险评估,他都严谨负责,帮助单位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法律风险。此外,他在2020-2023年期间还担任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法律顾问,为医院的日常运营和医疗纠纷处理提供了有力支持。

参与伦理工作

杨向东是西安市第三医院临床伦理委员会委员、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伦理委员会委员。在这一岗位上,他积极参与医院临床伦理问题的讨论和决策,运用法律专业知识,确保医院的临床研究和医疗实践符合伦理道德和法律法规要求,促进了医疗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他以专业的视角和严谨的态度,为医疗伦理工作注入了法律保障。

法院调解工作

作为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杨向东凭借出色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丰富的法律经验,积极参与法院的调解工作。他在当事人之间搭建沟通桥梁,促使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和解,有效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减轻了法院的审判压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他的调解工作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也展现了人文关怀。

劳动监督职责

杨向东担任西安市第三医院工会劳动监督员,密切关注医院员工的劳动权益保障情况,监督医院劳动规章制度的执行。他为员工和医院之间的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有力保障,促进了医院的稳定发展和员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在这个岗位上,他以法律为依据,维护着劳动领域的公平正义。

典型案例处理

以“医疗纠纷引发的行政处罚争议”案件为例。2022年5月,患者李XX在某村卫生室诊疗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引发医患纠纷。患者家属认为卫生室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11月两次向卫健委提交《行政履职申请书》。2023年12月,卫健委作出答复,对卫生室“未按规范填写病历资料”的行为作出警告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家属认为处罚未全面涵盖涉事违法行为,申请行政复议。2024年2月,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认定原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予以撤销并责令卫健委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然而,2024年4月,卫健委再次作出的处罚决定仍仅依据“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一项事实,与前次被撤销的处罚决定相同。

精准代理策略

杨向东所在的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制定了清晰的代理策略。紧扣复议撤销理由,指出首次行政复议决定已明确卫生室存在“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的违法嫌疑,卫健委在重新调查中负有核查并处理该嫌疑行为的法定义务。体系化梳理法律依据,论证“未履行告知义务”属独立违法行为,卫健委在第二次处罚中仅处理前者而未对后者予以认定,属“选择性执法”。运用行政机关自认证据,固定关键案件事实,从依法行政与全面履职的维度为案件代理提供了有力支持。

通过这一典型案例,充分展现了杨向东在行政复议、医疗纠纷等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精准的法律论证思路,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推动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他在执业过程中,始终秉持“诚信好礼,仗义执言”的理念,不断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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