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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债权债务律师解正军:代理劳动工伤死亡案获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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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8 · 1875人看过
导读:解正军律师自2019年起于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逾4年。他专注于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工伤赔偿等民商事领域。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案件超200件,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尤其在债权债务和工伤赔偿领域表现出色。其代理的劳动工伤死亡案件经过激烈庭审终获胜诉。

教育与执业经历

解正军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专业,获得本科学历。自2019年开始,他便投身于律师行业,在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开启了自己的执业生涯,其执业证号为151xxxxxxxx156364。他服务的主要地区为四川凉山,律所的联系地址位于凉山州西昌市大石板路东段3号检测苑五楼。执业至今,解正军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他深耕于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工伤赔偿民商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在债权债务案件方面尤为专精,在建设工程、劳务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在工伤赔偿领域,他承办案件达20件,主要集中在工伤待遇赔偿方面,并且熟悉工伤认定等关联案件的处理。他秉持着以客户权益为中心,专注细节的执业理念,力求通过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劳动工伤死亡案详情

2021年12月,被告简X请被告潘X甲为其拆除家中旧房顶,潘X甲随后召集包括死者王XX在内的工人进行施工。12月23日,王XX在拆除房顶时,因横梁断裂,从约3.4米高处坠落重伤,后经多次住院治疗,于2022年2月10日死亡。事故发生后,被告简X垫付了部分费用。本案的原告为潘X(精神残疾,无劳动能力)、王某(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为潘X某,原告还委托解正军作为诉讼代理人。被告简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为非某,被告潘X甲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为陈某某、李XX。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544,586.73元。

双方争议焦点

被告简X主张其与潘X甲是承揽关系,其作为定作人无选任过错,已尽提醒义务;王XX自身存在重大过错;且王XX死亡与家属放弃治疗有关。被告潘X甲则主张其仅为介绍人,与王XX无雇佣关系;死者王XX与简X构成劳务关系,且王XX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双方围绕这些争议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案件的走向受到了这些争议焦点的影响。解正军律师在庭审过程中,认真分析案件事实,针对被告的抗辩理由进行了有力的反驳,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做了大量的工作。

法院查明与判决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被告简X与潘X甲之间形成承揽关系,简X将拆旧建新工程以单价方式发包给潘X甲;被告潘X甲与死者王XX之间形成劳务关系,王XX向潘X甲提供劳务并获取报酬。同时,死者王XX不具备高处作业资质,作业时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自身存在过错。在责任认定方面,被告潘X甲作为接受劳务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承担40%的赔偿责任;被告简X作为定作人,将高处作业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在选任上存在过错,承担30%的赔偿责任;死者王XX自身存在过错,自行承担30%的责任。对于被告关于“家属放弃治疗导致死亡”的抗辩,法院鉴于原告家庭困难无力承担医疗费,未予采纳。法院核定包括医疗费、死亡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总额为1,393,214.23元。最终判决被告简X赔偿337,964.27元(扣除已垫付的80,000元),被告潘X甲赔偿557,285.69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2,736.60元,被告简X负担2,736.60元,被告潘X甲负担3,648.80元。通过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解正军律师在工伤赔偿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对案件的应对能力,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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