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生活中,夫妻感情走到尽头选择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往往是双方关注的焦点。很多父母都深爱着孩子,不想因为离婚就失去陪伴孩子成长的机会,这时候就有人会问,离婚双方可不可以共同拥有抚养权呢?这个问题关系到孩子未来的生活和成长环境,也让不少正在经历离婚的夫妻感到纠结和困惑。接下来咱们就好好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一、法律对于共同抚养权的认定
法律上是允许离婚双方共同拥有孩子抚养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且这种共同抚养的方式对孩子的成长有益,法律是认可这种做法的。
比如小张和小李离婚时,双方都非常疼爱孩子,经过友好协商,决定共同抚养孩子。他们约定孩子在一周内分别在父母双方的住所生活,双方都有义务照顾孩子的生活和学习。这种情况只要是出于对孩子利益的考虑,法律是不会干涉的。
二、共同抚养权的申请方式
若双方都想共同拥有抚养权,首先可以进行协商。双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就孩子的抚养时间安排、生活费用承担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签订书面协议。这个协议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例如探视时间、教育费用分担等。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向法院申请。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共同抚养孩子对孩子是有利的。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孩子的意愿、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等。
例如小赵和小钱在离婚时对于共同抚养孩子无法达成一致,小赵认为共同抚养对孩子更好,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庭审中,小赵提供了孩子写的想和爸爸妈妈都生活在一起的书信,以及双方收入稳定、居住环境适宜孩子成长的证明材料。
三、共同抚养的操作要点
确定共同抚养后,双方要合理安排孩子的生活。比如制定详细的时间表,明确孩子在不同时间段分别和哪一方生活。同时,在孩子的教育、医疗等重大问题上,双方要保持沟通和协商,共同为孩子做出决策。
在费用方面,双方可以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确定费用的分担比例。可以设立一个专门的账户,用于孩子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支出。
比如孙先生和周女士共同抚养孩子,他们制定了一个详细的日程表,孩子周一到周三在孙先生家,周四到周日在周女士家。在孩子教育费用上,双方根据各自收入情况,按照6:4的比例分担,并且将费用存入专门的账户。
四、共同抚养权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在共同抚养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情况。比如一方不愿意按照约定的时间照顾孩子,或者不支付应承担的费用。这时候,另一方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费用支付凭证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义务。
另外,随着孩子的成长,可能会出现一些新的情况,例如孩子想改变生活方式或者上学地点发生变化。双方要根据实际情况,再次协商并调整共同抚养的方案。
比如吴先生和郑女士共同抚养孩子,后来郑女士因为工作调动经常不能按时接孩子。吴先生先和郑女士沟通,问题没有解决后,吴先生收集了郑女士违约的聊天记录和孩子在自己这里额外生活费用的票据,向法院起诉要求郑女士履行义务。
在共同拥有抚养权之后,还可能会面临各种新的挑战。比如孩子逐渐长大有了自己的想法,对共同抚养的方式不满意怎么办;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遇到重大疾病,费用该如何重新分配;一方再婚之后,新家庭环境对共同抚养产生影响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复杂,会让人感到头疼和无奈。这时候可以到律图网咨询专业律师,律图网的律师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在处理这类家庭纠纷方面经验丰富,不会做不切实际的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出谋划策,帮你解决后续出现的各种难题,让你在孩子抚养问题上更加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