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去判定盗窃罪的立案金额
盗窃罪的立案金额判定需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各地规定。一般情况下,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达到该标准的公安机关会予以立案追诉。
不过,各省级高级法院、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批准。
此外,即便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情形的,也应当立案追诉。
二、怎样去判定是否存在主观非法占有
判定是否存在主观非法占有,可从以下方面综合考量。一是行为人事前的履约能力,若明知自己无履行能力却签订合同或开展业务,可能有非法占有目的。二看行为人事中的行为表现,如取得财物后用于挥霍、转移资金、隐匿财产等逃避返还义务的行为,可反映非法占有的故意。三是事后态度,行为人若拒不返还财物、失联或编造借口拖延,增加非法占有的可能性。四分析取得财物的手段,通过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财物,且无合理理由,也可推断主观非法占有。司法实践中需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全面判断。
三、怎样去判定孩子抚养权究竟归谁
判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核心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确立的“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具体需结合以下法定情形综合认定:
一、按子女年龄划分的优先规则
1.不满两周岁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民法典》第1084条)。例外情形包括: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父亲可请求直接抚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44条)。
2.两周岁至八周岁子女:法院需综合双方经济能力、生活环境、与子女亲密程度、祖父母/外祖父母协助抚养能力等因素;若一方存在已做绝育手术/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明显不利)等情形,可优先考虑(《解释一》第46条)。
3.八周岁以上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民法典》第1084条),此为法定强制性考量因素。
二、排除性情形
一方存在吸毒、家暴、虐待子女、长期不尽抚养义务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法院应优先将抚养权判给另一方(《解释一》第46条)。
三、协议优先原则
父母双方协商一致轮流抚养或确定抚养权归属,且不损害子女利益的,法院应予支持(《解释一》第48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8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4、46、48条。
核心逻辑: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结合年龄、双方条件、子女意愿及特殊情形作出裁判。
当探讨怎样去判定盗窃罪的立案金额时,除了明确立案金额本身,还有一些相关要点需关注。盗窃金额达到立案标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对于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即便未达到立案金额,也会以盗窃罪论处。另外,盗窃财物后主动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在量刑时也会予以考虑。要是你对盗窃罪立案金额的具体判定、特殊情形的处理方式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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