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成第一罪名怎么判
危险驾驶罪是《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罪名。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处拘役,并处罚金:一是追逐竞驶,情节恶劣;二是醉酒驾驶机动车;三是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四是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
若同时构成其他犯罪,如因危险驾驶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重大损失,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故意利用驾驶机动车撞击他人的,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等,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情节较轻法律又该咋判
危险驾驶罪规定于《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情形包含追逐竞驶,情节恶劣;醉酒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员、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
若情节较轻,法院量刑时会综合考量。根据规定,犯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情节较轻可能判处较短拘役期限,如一个月左右,罚金数额也会相对较少。同时,符合条件可适用缓刑。不过,具体判罚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由法院依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裁量。
三、危险驾驶情节轻微有无可能免予刑事处罚
危险驾驶情节轻微有可能免予刑事处罚。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危险驾驶罪包括追逐竞驶,情节恶劣;醉酒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情形。
若行为人危险驾驶犯罪情节轻微,如醉酒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刚超过醉驾标准,且未发生交通事故,认罪悔罪态度好;或追逐竞驶时间短、速度未超太多、未对其他车辆和行人造成实际危险等,综合考虑全案情况,法院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节,依照法律规定免予刑事处罚。
当我们探讨危险驾驶成第一罪名怎么判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危险驾驶被判刑后,犯罪记录会对个人的就业、出行等方面产生诸多限制,例如一些特殊行业可能会拒绝录用有犯罪记录的人员。此外,若危险驾驶造成了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您对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判决后的后续影响以及民事赔偿的具体事宜等存在疑问,不要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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