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雪榕律师自2008年执业以来,在医疗纠纷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此次成功代理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案,充分展现了她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时的专业能力。
案件背景与一审情况
2019年8月30日,患者吴XX因甲状腺功能亢进入住某某医院,9月2日进行手术。术后,患者于9月3日出现呼吸困难等症状,但医方未采取有效干预措施,最终导致患者呈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吴XX认为医院诊疗有过错,委托唐雪榕律师维权,向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各项损失。一审法院依法委托湖南省湘雅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该鉴定明确医院存在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参与度为主要原因。一审法院据此酌定医院承担90%责任,支持了吴XX大部分赔偿诉求。
二审争议焦点
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某某一院以“已尽观察义务、值班医生经验有限、患者自身疾病存在影响”为由,主张一审责任比例过高,要求降至60%,并请求扣减交通费、护理费等项目;吴XX则坚持医方应承担100%责任,认为一审护理费标准过低。
律师关键工作
唐雪榕律师接受委托后,全程深度参与案件审理。从一审到二审,她全面梳理了近千页病历资料、诊疗记录及鉴定材料。在二审阶段,针对双方上诉主张,结合病历资料、鉴定意见及法律规定,展开了充分辩论。
一方面,反驳某某一院关于“已尽观察义务”的抗辩。她指出患者出现呼吸困难等症状后长达4小时内,医方未及时解除血肿压迫,明显违反甲状腺术后并发症诊疗规范,过错明确。另一方面,论证吴XX自身疾病并非损害后果的原因,且一审护理费标准符合本地司法实践,责任比例认定合理。
鉴定意见的强化
在医疗损害纠纷中,司法鉴定意见是责任认定的关键。唐雪榕律师协助当事人配合鉴定程序,针对鉴定事项梳理提交完整证据材料,确保鉴定机构全面掌握案件事实。面对双方对鉴定意见的异议,她结合医疗规范及诊疗过程,充分论证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合理性,最终促使一、二审法院均采纳鉴定意见作为责任认定依据。
维护患者权益结果
最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唐雪榕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一审法院基于鉴定意见确定的90%责任比例并无不当,各项赔偿项目核算合理,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确保吴XX获得190万余元赔偿款(不含后续可能产生的费用)。唐雪榕律师凭借专业严谨的办案风格和精准独到的法律研判,成功维护了患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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