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婚内商铺赠与过户纠纷,律师凭证据助委托人成功维权

婚内商铺赠与过户纠纷,律师凭证据助委托人成功维权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5 · 1137人看过
导读:本案中,委托人作为继子遇难题,第三人与被告婚内约定赠与其商铺,离婚后被告却不配合过户。胡润天律师接手后,明确争议焦点,指导收集关键证据。庭审驳斥被告抗辩,最终法院支持律师意见,判决被告等配合过户,保障了委托人权益。

胡润天律师执业于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拥有管理学、法学双学士学位,专业擅长刑事及各类民事案件,在多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此次婚内财产赠与合同纠纷代理案中,其专业能力得到了充分展现。

案件背景

委托人是第三人与被告的继子,第三人与被告在婚内签订了《婚内协议》,协议明确约定将他们共同按揭购买的商铺赠与委托人。之后二人离婚,此时商铺完成了初始登记并且注销了抵押,已经具备过户条件,然而被告却拒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此前委托人已经起诉,法院也确认了《婚内协议》有效,而此次,委托人再次委托胡润天律师起诉,希望被告及第三人配合办理商铺过户手续。

明确争议焦点

胡润天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明确了核心争议所在。由于《婚内协议》的效力已经获得生效裁判的确认,所以当前争议的重点在于该商铺是否真的具备过户条件以及被告提出的抗辩理由是否能够成立。这一精准的判断为后续的办案工作指明了方向。

指导收集证据

为了有力地证明协议有效且过户条件已经成就,胡润天律师指导委托人收集了一系列关键证据。其中包括生效民事判决书,这直接证明了《婚内协议》的有效性;商铺初始产权登记证明,说明了商铺的合法产权情况;以及按揭贷款结清及销押凭证,这清晰地表明了商铺已经完成解押,具备过户的基本条件。这些证据的收集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庭审反驳抗辩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提出了“协议无效”“原告主体不适格”“重复起诉”等抗辩理由。胡润天律师针对这些抗辩逐一进行了驳斥。他着重强调,生效裁判已经确认了协议的效力,所以被告提出的“协议无效”毫无根据;委托人作为《婚内协议》的直接受益人,主体当然适格;而且本次诉讼是因为过户条件成就才提起的,与前诉诉求不同,并不构成重复起诉。同时,胡润天律师还指出,被告提交的证据根本不足以推翻生效裁判所认定的事实。

案件圆满结果

最终,法院充分采纳了胡润天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商铺确实已经具备过户条件,被告与第三人有义务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法院判决被告及第三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案涉商铺过户登记至委托人名下,并且案件受理费由被告与第三人共同承担。委托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此次案件也以委托人的胜诉圆满结束。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