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基地本人已死其子女能否继承
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但子女对宅基地上房屋可继承,基于“房地一体”原则,可继续使用相应宅基地。
若子女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在房屋存续期间可继续占有和使用宅基地。若子女已不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样能继承房屋并获得宅基地使用权,但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房屋自然坍塌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若有多个子女,其中一人与被继承人在同一户口且为村集体成员,通常由其继续使用宅基地;非同一户口的子女可继承房屋。
二、宅基地所有者去世后外甥有无继承资格
一般情况下,外甥无宅基地继承资格。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仅拥有使用权,且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继承。
依据《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去世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若宅基地上有房屋,外甥在符合相关条件时,可能继承房屋。因“房地一体”原则,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可继续使用房屋所占宅基地。
但外甥并非法定继承人。若宅基地所有者去世,有遗嘱指定外甥继承房屋,外甥可以继承;若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外甥不在列。不过,若外甥对宅基地所有者扶养较多,也可适当分得遗产。
三、宅基地所有者去世后侄子是否也有继承资格
侄子一般无宅基地继承资格。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继承。不过,宅基地上房屋可继承。依据“地随房走”原则,继承房屋后可使用房屋下的宅基地。
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侄子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但存在两种特殊情况,侄子可继承:一是被继承人立遗嘱将房屋给侄子,属遗赠;二是侄子的父亲(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侄子可代位继承。
当我们探讨宅基地本人已死其子女能否继承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相关联的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即便子女继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屋从而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如果房屋出现自然坍塌等情况,宅基地的使用权可能会被收回。另外,若子女户口已迁出农村集体,虽然能继承房屋,但在对房屋进行翻建等操作时会受到一定限制。如果你对宅基地继承过程中的手续办理、遇到纠纷如何解决等问题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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