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了遗嘱公证可以撤销吗
立了遗嘱并公证后是可以撤销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与其他形式遗嘱效力平等。
撤销公证遗嘱有两种常见方式。其一,遗嘱人可以再次办理新的公证遗嘱,新遗嘱内容若与原公证遗嘱有冲突,以新的公证遗嘱为准。其二,遗嘱人可以通过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来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例如,遗嘱中将房产指定由某子女继承,之后遗嘱人将该房产出售,就可视为对涉及该房产遗嘱内容的撤销。
所以,遗嘱人有权根据自身意愿撤销已公证的遗嘱。
二、公证遗嘱撤销需要遵循哪些法律程序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撤销公证遗嘱通常需按以下程序进行:首先,遗嘱人应亲自到原公证机构提出撤销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其次,要向公证机构说明撤销原因,并提交相关材料,如本人身份证明、原公证遗嘱等。公证机构会对申请及材料进行审查,确认遗嘱人身份和撤销意愿的真实性。若审查通过,公证机构将出具撤销公证书,证明原公证遗嘱已被撤销。需注意,撤销公证遗嘱后,若遗嘱人有新的处分财产意愿,可重新订立遗嘱,同样可选择再次进行公证。
三、公证遗嘱变更又需遵循哪些法律规定
公证遗嘱变更需遵循以下规定:依《民法典》,遗嘱人可撤回、变更自己所立遗嘱。变更公证遗嘱,遗嘱人应立新遗嘱并再次办理公证,新的公证遗嘱效力优先于旧的。因为公证遗嘱由公证机构证明,变更也需经法定公证程序,以确保遗嘱变更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变更时,遗嘱人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表达的是真实意思,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若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了遗嘱公证可以撤销吗?答案是肯定的。而在撤销遗嘱公证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撤销遗嘱公证后,若想重新订立遗嘱,新遗嘱的订立形式和效力如何确认?若再次订立的不是公证遗嘱,与之前撤销的公证遗嘱效力又如何判定呢?这些情况在实际生活中十分关键,处理不当可能引发家庭纠纷。如果您对立遗嘱、撤销遗嘱以及遗嘱效力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细节和操作流程,别让疑惑困扰您,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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