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无效诉讼是否可行撤诉
婚姻无效诉讼一般不可撤诉。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婚姻无效是指婚姻关系因欠缺结婚实质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三种情形。
此类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一旦法院受理并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会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因为婚姻效力问题是基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不取决于当事人意愿。所以,原告申请撤诉的,法院不予准许。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不按撤诉处理,法院仍会依法作出判决。
二、婚姻无效诉讼时间规定是什么
婚姻无效为自始无效。根据法律规定,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情形的,婚姻无效。
对于婚姻无效,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消失的,法院不予支持。比如未到法定婚龄的,申请时已达法定婚龄,婚姻有效。
法院受理婚姻无效案件后,审理中不适用调解,应依法作出判决,且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上诉。另外,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未达成协议的,法院会一并判决,当事人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判决不服可上诉。
三、婚姻无效诉讼时效从什么时间开始算
婚姻无效的申请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只要存在这些无效情形,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随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不存在所谓的“诉讼时效起算点”问题。
例如,一方在婚后发现另一方存在重婚行为,那么无论何时,都可向法院提起婚姻无效之诉,法院经审理确认符合无效情形的,会依法作出婚姻无效的判决。婚姻无效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在探讨婚姻无效诉讼是否可行撤诉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婚姻无效一旦被法院判决确认,便自始无效,那即便撤诉也无法改变婚姻无效的既定事实。而且若在诉讼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婚等法定婚姻无效情形,即便当事人申请撤诉,法院也可能不准许。另外,婚姻无效诉讼撤诉后,若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一定期限内又起诉的,可能不被受理。如果您对婚姻无效诉讼撤诉的具体程序、撤诉后的法律影响等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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