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的确定需分阶段处理: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
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例外情形包括: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如母亲丧失行为能力、被判刑等)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2.已满两周岁不满八周岁的子女
父母协议不成时,法院依“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考量因素包括:双方经济条件、抚养能力、生活环境稳定性、与子女的感情亲疏、是否存在不利于抚养的恶习(如赌博、家暴)等。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
应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会将子女的选择作为重要裁判依据。
需注意:无论抚养权归属哪方,父母均需承担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方应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法定探望权。抚养权并非一成不变,若直接抚养方出现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另一方可起诉变更抚养权。
二、离婚案件中判断出轨的标准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出轨”并非严格法律术语,其法律对应概念为夫妻一方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需结合具体情形及证据判断,核心依据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
一、法定认定的严重出轨情形
1.重婚:配偶与婚外异性登记结婚,或虽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持续共同生活(事实重婚)。需提供结婚证、同居证明、社区证言等证据,重婚同时构成刑事犯罪(《刑法》第258条)。
2.与他人同居:配偶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共同居住(通常需持续3个月以上),区别于偶尔的婚外性行为。需提供租房合同、邻居证言、频繁共同出入记录等。
上述两种情形属于《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的“感情破裂”法定离婚理由,法院应准予离婚;同时,无过错方有权依据第1091条主张损害赔偿。
二、一般出轨的认定与后果
偶尔发生的婚外性行为(如一夜情)、暧昧关系等,不直接构成法定离婚理由,但可作为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辅助证据。若法院认定该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仍可能判决离婚;财产分割时,过错方可能少分财产(需结合过错程度、对家庭的贡献等综合判断)。
三、证据要求
需提供合法取得的证据:如聊天记录(需完整、未经篡改)、开房记录(需有权机关出具)、照片/视频(需明确时间、地点及人物)、证人证言等。非法证据(如偷拍、窃听)法院不予采信。
综上,出轨的法律认定需结合行为性质、频率及证据强度,严重情形(重婚、同居)直接影响离婚及赔偿,一般情形则作为过错考量因素。建议当事人优先固定合法证据,明确主张方向。
三、离婚案件中一方每月判给多少费用
在离婚案件中,需明确您所指的“每月判给的费用”具体类型,通常包括子女抚养费和夫妻间扶养费两类,二者计算依据不同:
一、子女抚养费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婚姻家庭编解释(一)》,抚养费数额需综合三因素:
1.子女实际需求(如教育、医疗、生活开支);
2.父母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给付(负担两子女以上可提高至50%);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同行业平均收入,按上述比例确定;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特殊情况(如子女重大疾病)可酌情调整。
二、夫妻间扶养费
《民法典》第1059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义务。需扶养一方(如无劳动能力、生活困难)可主张扶养费,数额无固定标准,由法院结合:
1.需扶养方的实际需求(医疗、基本生活等);
2.扶养方的经济能力(收入、财产状况);
3.婚姻存续期间的生活水平等因素判定。
总结:两类费用均无统一固定数额,需结合个案具体情况(收入、需求、地域等)由法院裁量。建议提供更详细案情,以便精准分析。
在探讨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由哪方负责时,除了抚养权归属,还有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确定,一般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综合判定。另外,在获得抚养权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望权,这也是保障子女与父母双方情感交流的重要权益。若你在离婚子女抚养问题上,对抚养费、探望权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对抚养权的争取仍有困惑,别让难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你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