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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中省外就医交通费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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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2 · 1482人看过
导读:人身损害赔偿中的交通费按受害人及必要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实际发生费用计算,以正式票据为凭且需与就医情况相符。省外就医交通费主张需满足必要性前提,要有医疗机构转院证明或建议,否则法院难支持。计算时要注意陪护人数、交通工具合理性及票据对应性。其无固定金额标准,需结合合理费用与有效凭证确定,建议留存票据并备齐必要性证明材料。
人身损害赔偿中省外就医交通费多少

一、人身损害赔偿中省外就医交通费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中的交通费,按受害人及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以正式票据为凭,且凭据需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

省外就医交通费的主张需满足必要性前提:即受害人因本地医疗机构无法提供有效诊治,经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或书面建议,方可认定省外就医的合理性。若无必要性依据,法院通常不予支持。

计算时需注意:1.陪护人员限必要人数(原则上1-2人);2.交通工具应符合合理性标准(长途优先按火车硬卧/高铁二等座计算,紧急情况需凭医疗机构证明方可主张机票费用);3.票据需明确载明起止地点、时间与就医行为直接对应。

综上,省外就医交通费无固定金额标准,需结合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及有效凭证确定。建议留存完整票据,并确保转院行为的医疗必要性证明材料齐全。

二、人身损害赔偿该由谁来承担举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及《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举证责任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具体分配如下:

一、原告(受害人)的举证责任

原告需对以下核心要件承担举证义务:

1.侵权行为存在:证明被告实施了侵害其人身权益的行为(如殴打、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等);

2.损害结果发生:提供医疗记录、伤残鉴定报告、误工证明等,证明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医疗费、误工费等);

3.因果关系:证明损害结果与被告的侵权行为存在直接关联;

4.被告过错:若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如一般侵权),需证明被告存在故意或过失。

二、被告的举证责任(例外情形)

在无过错责任或举证责任倒置的特殊侵权案件中(如产品缺陷致损、环境污染、高度危险作业等),被告需举证证明:

自身无过错(如不可抗力);

存在法定免责事由(如受害人故意)。

总结

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中,原告承担主要举证责任;特殊侵权下举证责任倒置,被告需证明免责事由。建议原告及时固定证据(如现场照片、证人证言、医疗凭证),以支撑诉求。

(注:具体案件需结合事实及法律规定细化举证策略。)

三、人身损害赔偿是否能进行劳动仲裁

人身损害赔偿是否可申请劳动仲裁,需区分损害性质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范畴:

1.工伤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争议:若损害系因工作原因导致(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情形),则工伤待遇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此类争议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需先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再就工伤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纠纷申请仲裁。

2.非工伤的人身损害赔偿:若损害与劳动关系无关(如第三人侵权、非工作原因的人身伤害),则属于一般侵权责任纠纷,不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此类纠纷应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赔偿

综上,仅工伤相关的人身损害赔偿争议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非工伤的人身损害赔偿需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处理。

探讨人身损害赔偿中省外就医交通费多少时,还需了解一些相关情况。除了交通费,住宿费也是重要的赔偿项目,它的赔偿数额通常根据实际住宿产生的合理费用来确定。若受害人因伤不能及时返家,合理的住宿费会在赔偿范围内。另外,就医产生的伙食费也可能包含在赔偿里,一般会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计算。要是你对于人身损害赔偿中省外就医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的具体赔偿计算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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