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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合同诈骗完整证据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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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1 · 1018人看过
导读:认定合同诈骗需完整证据链,涵盖多方面。主体证据用于证明犯罪嫌疑人身份及合同主体情况;行为证据有关虚构事实等行为;主观证据证实其非法占有目的;履行证据显示无履行能力或未履行;因果关系证据证明诈骗行为与被害人损失的关联。合同文本、交易记录等证据形成链条,排除合理怀疑,才能有力认定。
认定合同诈骗完整证据有什么

一、认定合同诈骗完整证据有什么

认定合同诈骗,完整证据需涵盖多方面。首先是主体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身份及合同主体情况。行为证据很关键,如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假冒身份签订合同等行为的相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主观证据要能证实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像挥霍资金、逃匿等表现的证据。履行证据可显示其无履行合同能力或根本未履行,包括资金流向、货物交付情况等。还有因果关系证据,证明诈骗行为与被害人损失间的关联。比如合同文本、交易记录、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等,形成完整证据链,排除合理怀疑,才能有力认定合同诈骗。

二、认定合同诈骗既遂的标准是怎样的

认定合同诈骗既遂的核心标准是行为人实际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并达到数额较大,结合诈骗罪“失控+控制说”理论及合同诈骗的特殊性,具体可从以下三方面把握:

一、行为层面:实施刑法规定的诈骗手段

行为人需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刑法》第224条列明的诈骗行为,如:虚构单位/冒用他人名义签约、虚假担保、无实际履行能力诱骗对方履约、收受财物后逃匿等,且该行为与对方处分财物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二、结果层面:财物已转移至行为人控制

对方当事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物(如交付货款、货物、担保财产),且财物已实际由行为人占有或控制(如款项到账、货物被提走)。若仅签订合同但未实际取得财物,或财物仍在对方控制范围内(如款项被冻结未到账),则不构成既遂。

三、数额层面:达到“数额较大”标准

根据司法解释,合同诈骗“数额较大”起点为2万元(部分地区可能有调整,但需符合法定标准)。未达此数额的,不构成犯罪既遂(可能构成未遂或行政违法)。

综上,合同诈骗既遂需同时满足“实施诈骗行为→对方处分财物→行为人控制财物→数额较大”四个要件。若仅满足前两项但未实际控制财物,或数额未达标准,则属于犯罪未遂

三、认定合同诈骗与经济纠纷的条件是什么

要区分合同诈骗与经济纠纷,核心在于主观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及客观是否采用欺诈手段,二者分属刑事犯罪与民事争议范畴,具体认定条件如下:

一、合同诈骗罪的认定条件(《刑法》第224条)

1.主观要件: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关键核心)。表现为签订合同时即无履行意愿,或收受财物后逃匿、挥霍,根本不打算履行合同义务

2.客观要件: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欺诈手段骗取数额较大财物,包括:

虚构单位/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伪造、变造票据等作虚假担保;

无实际履行能力却以“先履行小额合同”诱骗对方继续签约;

收受对方财物后逃匿;

其他骗取财物的欺诈行为

3.客体:市场经济秩序与他人财产权;数额要求:需达到“数额较大”(通常5000元至2万元以上)。

二、经济纠纷的认定条件

1.主观要件:双方均有真实履行合同的意愿,争议源于履行过程中的分歧(如违约、质量争议、价款纠纷等),无非法占有目的。

2.客观要件:合同签订基于真实意思表示,无欺诈行为;即使存在违约,当事人通常会积极协商补救(如赔偿、继续履行),而非逃避责任。

3.性质:属民事争议,由《民法典》合同编调整,解决方式为协商、诉讼仲裁

关键区分要点

核心差异: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同诈骗是“骗财不履约”,经济纠纷是“履约中争议”;

行为佐证:需结合当事人是否有实际履行能力、财物去向、是否逃避责任等客观事实综合判断,不能仅凭“未履行合同”认定诈骗

若无法明确主观目的,需通过证据(如合同条款、财务记录、沟通记录)推定,必要时由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定性。

在探讨认定合同诈骗完整证据有什么时,我们不仅要关注已提及的证据类型,还有一些相关要点需了解。比如,在取得证据后,证据的证明力大小如何判断是个关键问题。不同种类的证据,其证明力有所差异,像书证、物证的证明力通常比证人证言更强。另外,证据的合法性也至关重要,非法取得的证据是不能被法庭采纳的。若你在合同诈骗案件中,对证据收集、证明力判断以及合法性等方面存在疑问,想进一步明晰相关法律问题,别错过解决疑问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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