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破产债务清偿的顺序有什么规定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公司破产债务清偿顺序如下:
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这是为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产生的必要支出,优先清偿。
其次是职工债权,包括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等。
然后是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接着是所欠税款。
最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
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时,按比例分配。例如,破产财产仅够支付部分职工工资和部分税款,那么按照各部分应清偿金额占总需清偿金额的比例来支付。此外,如果存在担保债权,有担保的财产将优先用于清偿担保债权,剩余财产再按上述顺序清偿。
二、公司破产债务如何分配给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3条及相关规定,公司破产债务对个人的分配需区分债权人个人与股东个人两类情形:
一、个人作为债权人的清偿规则
公司破产财产按以下法定顺序清偿,个人债权人根据债权性质归入对应顺位受偿: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
2.职工债权:若个人为公司员工,其工资、医疗补助、社保(个人账户部分)、法定补偿金等归入本顺位,优先于普通债权;
3.税款与社保(非职工个人账户):破产人欠缴的其他社保费用及税款;
4.普通债权:若个人为公司普通债权人(如借款、货款等),归入本顺位,在前述顺位清偿完毕后,剩余财产按债权比例分配。
若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位债权,按比例分配;无剩余财产时,普通债权无法获偿。
二、股东个人的责任边界
公司为有限责任主体,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原则上不直接分配给股东个人。但存在以下例外:
股东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或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的,需在瑕疵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综上,个人需根据自身身份(债权人/股东)及债权性质,依据法定规则主张权利。
三、公司破产债务无力偿还怎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债务时,可通过以下法定程序处理:
1.破产申请:债务人(公司)或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重整或和解。清算旨在终止公司并分配财产;重整是挽救公司的程序,通过调整债务结构等维持经营;和解是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债务减免/延期协议。
2.法院受理与管理人接管:法院裁定受理后,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清查债权债务,债权人需申报债权。
3.债务清偿顺序: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后,按以下顺序分配:
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社保及补偿金;
欠缴税费;
普通债权(如无担保借款)。同一顺序不足清偿的,按比例分配。
4.股东责任限制: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除非存在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出资不实等情形(需承担连带责任)。
建议优先考虑重整或和解以保留企业价值,若清算则需依法履行程序,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具体方案需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由管理人或律师协助制定。
在了解公司破产债务清偿的顺序有什么规定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破产清偿过程中,对于有担保的债权和无担保的债权处理方式有很大不同,有担保的债权通常优先受偿。另外,职工的权益保障也至关重要,除了工资,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用等在清偿顺序中也有特殊规定。公司破产债务清偿是一个复杂且严谨的过程,涉及众多利益相关方。若你对公司破产债务清偿的具体操作、特殊债权的处理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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