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破产重整时能否申请支付令
公司破产重整期间一般不能申请支付令。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个别清偿诉讼、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支付令是督促程序,目的是促使债务人尽快清偿债务,属于个别清偿范畴。
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强调对全体债权人的公平清偿,避免个别债权人通过支付令等方式优先受偿。此时债权人应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通过破产重整程序统一受偿。待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清偿条件和比例获得相应清偿。所以,在公司破产重整阶段,申请支付令不符合破产程序公平清偿原则,通常不会被支持。
二、公司破产重组欠的工资怎么办
公司破产重组时欠付工资,员工的工资属于优先受偿债权。根据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用于支付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员工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证据。若对债权表记载的工资债权有异议,可向管理人提出,要求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公司破产重组债务怎么承担
公司破产重组时,债务承担方式如下:首先,进入重组程序后,需制定重组计划。一般而言,有担保的债权优先受偿,按照担保物的价值获得清偿。普通债权则依据重组计划规定的清偿比例和时间进行清偿。重组计划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法院裁定批准后生效。公司需按照计划履行偿债义务,可能是一次性清偿,也可能分期。若公司完成重组计划,债务按计划承担后消灭。若公司重组失败,将转入破产清算程序,按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即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清偿职工工资等,然后是欠缴税款,最后是普通债权。
在探讨公司破产重整时能否申请支付令的同时,我们还需了解相关的拓展问题。一方面,若申请支付令获得法院支持,在公司破产重整期间支付令的执行会受到怎样的影响呢?因为破产重整有其特殊的程序和规定,可能会对支付令的执行进度和方式产生制约。另一方面,当公司进入破产重整阶段,债权人申请支付令与申报债权之间又存在何种关联呢?这两者在保障债权人权益上各有特点。如果您对公司破产重整时申请支付令的这些拓展问题仍有疑问,想进一步深入了解,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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