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财产里包含了哪些遗产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中涉及遗产的情形需分两种情况界定:
一、婚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是否属共同财产
1.原则上属共同财产:依据《民法典》第1062条第4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财产(无特殊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例外情形:若遗嘱明确指定遗产仅归继承人一方所有(《民法典》第1063条第3项),则该遗产属继承人个人财产,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一方死亡时遗产中的共同财产部分
若夫妻一方死亡,其遗产范围需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153条,夫妻共同财产(无约定份额)中,应先分出一半归在世配偶所有,剩余一半为死者的遗产(与死者个人财产共同构成遗产总额)。
核心结论:
婚内继承未指定归一方的遗产,属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死亡时,遗产含共同财产中其享有的份额(通常50%)+个人财产。
需结合具体遗嘱、财产约定及继承发生时间判断,建议提供详细案情进一步分析。
(注:引用条款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相关规定)
二、夫妻共同财产都包含哪些方面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以下核心方面:
1.劳动性收入: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含各类津贴、补贴)。
2.经营性收益: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如个体工商户利润、公司分红、股票/基金投资收益等)。
3.知识产权收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明确可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如版税、专利许可费)。
4.继承/受赠财产:婚内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仅归一方的除外)。
5.其他共同财产:包括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中婚内个人实际缴付部分的积累额;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孳息、自然增值除外,如主动出租房屋的租金)。
关键规则: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上述范围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例如婚前个人房产婚后自然增值仍属个人财产,但主动经营的租金则可能认定为共同收益。遗嘱或赠与中明确单方归属的财产,不纳入共同财产范畴。
三、夫妻共同财产里房贷部分怎样分割
根据《民法典》及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夫妻共同财产中房贷部分的分割需结合房产取得背景、产权登记及出资情况分情形处理:
1.婚后共同购房情形:若房产为婚后购置(无论登记一方或双方名下),房贷属夫妻共同债务。分割时,房产归属一方的,需向另一方补偿共同还贷本息总额的50%及对应增值部分(计算公式:共同还贷额÷(首付+总贷款本金)×房产现市值×50%)。剩余未偿贷款由取得房产方继续清偿。
2.婚前首付+婚后共还情形:若房产为一方婚前付首付、登记自身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产权归首付方所有,但需向另一方补偿共同还贷本息及增值部分(计算方式同上)。剩余贷款由产权方独立承担。
分割需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协商不成时,可通过诉讼确定补偿金额,必要时委托评估机构对房产市值进行专业评估。建议分割时同步办理产权变更及贷款债务转移手续,避免后续纠纷。
当探讨夫妻共同财产里包含了哪些遗产时,除了明确遗产的范围,还需关注继承后的财产处理。比如在继承遗产后,如果夫妻对该遗产进行了处分,像出售或赠与他人,这其中的法律流程和权益分配是怎样的。另外,若夫妻一方放弃继承遗产,这又会对夫妻共同财产产生何种影响。这些都是与夫妻共同财产中遗产问题紧密相关的拓展情况。要是你对这些相关问题存有疑惑,或是对夫妻共同财产里的遗产认定还有其他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你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