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判定离婚前共同财产
判定离婚前共同财产,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共同财产。从财产来源看,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都包含在内。比如一方工作所得工资,夫妻共同经营店铺的盈利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原则上也属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像婚后一方继承父母房产,若遗嘱未明确只给该方,就是共同财产。判断时还需结合取得时间,以结婚登记和离婚判决生效时间为节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无特殊约定,通常为共同财产;婚前取得则属个人财产。同时,要注意举证证明财产取得时间和来源等情况,以准确判定是否为共同财产。
二、离婚前共同债务该如何判定呢
离婚前共同债务判定,依据《民法典》等规定,关键看债务是否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如双方共同签字的贷款合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也属共同债务,像日常衣食住行开支所欠债务。
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不算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用于夫妻共同经营企业的借款。
三、离婚前个人债务判定标准是什么
离婚前个人债务判定标准主要如下:
一是债务用途,若为个人消费、经营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个人债务,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且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二是债务形成时间,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夫妻一方婚前债务一般为个人债务,除非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三是债务约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个人财产清偿。
四是债务名义,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
当我们探讨怎么判定离婚前共同财产时,除了明确共同财产的判定,还需关注一些相关问题。判定共同财产后进行分割时,可能会面临财产转移的情况。若一方在离婚前恶意转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另外,对于一些特殊财产,像知识产权收益这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获得的财产,也需合理判定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如果你对离婚前共同财产的判定、转移财产处理以及特殊财产认定等方面仍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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