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婚姻期间丈夫赠房房子到底归谁
夫妻婚姻期间丈夫赠房,房屋归属需分情况判断。若赠与房产系丈夫个人财产,完成过户登记后,房子归妻子所有;若未过户,丈夫在过户前可行使任意撤销权,撤销赠与,此时房子仍归丈夫。
若赠与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未经妻子同意单独赠与,妻子可主张赠与行为无效,房子仍属夫妻共同财产。若妻子知晓且同意赠与,完成过户后房子归受赠人。同时,赠与时若有附条件约定,受赠人未满足条件,丈夫可撤销赠与,房子归属恢复原状。
二、夫妻婚姻期间与他人同居要如何赔偿
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与他人同居,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比如为治疗疾病支出的费用、因处理相关事务产生的合理开支等,需以实际损失为依据进行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则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如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无过错方需在离婚诉讼时一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若在协议离婚后才发现并要求赔偿,需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三年内提出。
三、夫妻婚姻期间一方跟他人同居怎样解决
夫妻婚姻期间一方与他人同居,另一方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收集能证明对方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如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在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若要离婚,可与对方协议离婚,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协议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对方与他人同居属于法定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法院大概率会判决离婚。同时,在财产分割上,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另外,若对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可能构成重婚罪,无过错方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在探讨夫妻婚姻期间丈夫赠房房子到底归谁时,我们还需关注一些相关问题。若丈夫赠房后,夫妻面临离婚,此房产是否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参与分割?一般情况下,若赠与明确只归妻子一方,通常会认定为妻子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具体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另外,若赠房后丈夫反悔想要收回房子,在某些法定情形下是可以的,不过也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如果您对夫妻赠房的产权归属、离婚分割以及赠与撤销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精准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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