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务发明是否可以约定权利归属
职务发明可以约定权利归属。根据法律规定,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以就职务发明创造的权属进行约定。若无约定,执行本单位任务或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属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单位,授权后单位为专利权人。不过双方可通过合同,将原本属于单位的职务发明权利归属约定为归发明人或设计人,或者由双方共有。所以在职务发明中,当事人有一定意思自治空间,可通过约定来确定权利归属,以平衡单位与个人在发明创造中的利益。
二、职务发明约定权利归属是否受法律保护
职务发明约定权利归属一般受法律保护。依据《专利法》,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就职务发明创造的权属作出约定。这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尊重当事人自由协商权利归属。
不过,约定需满足一定条件才有效。一是双方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能清晰表达意愿;二是约定内容系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三是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只要符合这些条件,约定合法有效,双方应依约履行。例如企业与员工约定职务发明专利权归员工个人,若满足条件,该约定受法律保护。
三、职务发明未约定权利归属法律如何判定
依据《专利法》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若未约定权利归属,归单位所有。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这里“执行本单位任务”包含在本职工作中、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任务以及退休等后1年内与原单位本职相关的发明创造;“物质技术条件”指资金、设备等。
单位对职务发明创造享有专利申请权,申请被批准后,单位为专利权人。不过,发明人或设计人有署名权,单位应根据发明创造推广应用情况,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合理报酬。
在探讨职务发明是否可以约定权利归属时,我们还需了解一些相关拓展知识。即使可以约定权利归属,但这种约定也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若约定明显不合理地损害了发明人的合法权益,可能会被认定无效。此外,对于职务发明完成后的实施和收益分配,也可以在约定权利归属时一并明确。比如,企业利用该发明获得的利润,发明人是否能按一定比例参与分配等。如果您在职务发明权利归属约定、实施收益分配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相关法律细则,别错过获取专业建议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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