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既遂未遂咋界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既遂与未遂的界定关键在于是否取得财物控制权。
既遂是指犯罪行为完成,行为人已实际控制财物。比如,诈骗分子成功骗得被害人将钱转至其指定账户,此时诈骗分子能自由支配该款项,就构成既遂。
未遂则是指因行为人意志以外原因未取得财物控制权。例如,被害人识破骗局未转账,或虽转账但因银行系统故障等导致诈骗分子未实际收到款项。
在司法实践中,既遂按《刑法》第266条规定量刑;未遂一般比照既遂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诈骗既遂未遂如何判断
诈骗既遂与未遂的判断关键在于犯罪行为是否得逞。既遂是指犯罪行为已完成,达到了行为人预期的犯罪目的;未遂则是犯罪行为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
对于诈骗罪,一般来说,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人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即为既遂。比如,诈骗分子骗得被害人将钱款转至其账户,就构成既遂。若在实施诈骗过程中,因被害人识破、警方介入等行为人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实际取得财产,则为未遂。例如,诈骗分子刚发出诈骗信息,就被警方拦截,未骗到钱,这就是诈骗未遂。总之,判断诈骗既遂未遂主要看是否实际控制、取得了被害人的财物。
三、诈骗既遂未遂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诈骗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以是否取得对财物的实际控制为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当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了财产,且行为人或第三人取得了财产的实际控制,使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则构成诈骗既遂。
若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如被害人及时察觉未交付财物,或虽交付但行为人未能实际控制财物等,未能使财物脱离被害人控制,未达到既遂状态的,属于诈骗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当我们探讨诈骗既遂未遂咋界定时,除了基本的界定标准,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诈骗既遂后,犯罪人主动返还财物对量刑有怎样的影响。一般来说,主动返还财物可视为悔罪表现,可能会在量刑时从轻处罚。另外,未遂的诈骗行为在某些情况下是否还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也是大家关心的。若诈骗未遂但情节较为严重,也可能面临治安拘留等处罚。如果您对诈骗既遂未遂的界定细节、后续处理等仍有疑问,别错过解决困惑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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