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罪认罚适用阶段是什么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适用于侦查、起诉、审判各阶段。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愿意接受处罚的,应当记录在案并随案移送。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检察院应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意见,犯罪嫌疑人应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审判阶段,法院对自愿认罪认罚的被告人,应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被告人在二审阶段仍可认罪认罚,但从宽幅度通常小于一审认罪认罚。总之,只要在判决宣告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均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二、认罪认罚适用于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认罪认罚与适用缓刑并无必然对应情形,但认罪认罚是法院量刑时可从宽处理的情节。适用缓刑需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是犯罪情节较轻;二是有悔罪表现;三是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是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认罪认罚体现了悔罪态度,若同时符合上述缓刑条件,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有可能适用缓刑。但最终是否适用缓刑,要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定。
三、认罪认罚适用缓刑法院不予采纳情形有哪些
认罪认罚适用缓刑法院不予采纳的情形主要有:一是不符合缓刑适用的法定条件,即被判处的刑罚并非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不具有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二是被告人不真诚认罪悔罪,比如虽然表面认罪认罚,但在庭审中有隐匿、毁灭证据,干扰证人作证等不诚信表现。三是案件社会影响恶劣,如犯罪行为引起社会公愤、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宣告缓刑无法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和教育惩戒作用。四是存在串供、威胁被害人等妨碍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
当关注认罪认罚适用阶段是什么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了解。认罪认罚后,从宽的幅度该如何确定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一般会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综合考量。此外,在不同适用阶段认罪认罚,对量刑的影响也有所不同,越早认罪认罚,从宽的可能性和幅度往往越大。如果你在认罪认罚方面还有诸如从宽幅度具体标准、不同阶段量刑影响差异等疑问,不要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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