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约定给对方补偿,能不能不给
离婚协议约定给对方补偿,若无正当理由,不能不给。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具有合同性质,受法律保护。根据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若一方不履行补偿约定,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不过,若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协议显失公平,给付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但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二、离婚协议约定抚养费按月支付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约定抚养费按月支付通常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等事项协商一致。只要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双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即合法有效。
约定抚养费按月支付符合常见做法,能保障抚养方定期获得抚养费用,也便于支付方合理安排资金。若一方不按约定支付,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支付义务。法院会根据协议和实际情况,判决违约方支付拖欠的抚养费。
三、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孩子能否再要回
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孩子,一般不能再要回。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将房子赠与孩子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若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约定履行。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可撤销赠与。若在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前,即未办理过户登记,且能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赠与条款。若房产已过户给孩子,只有当孩子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时,赠与人才可撤销赠与。
当探讨离婚协议约定给对方补偿,能不能不给这个问题时,除了协议本身的约束,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若拒绝支付补偿,对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可能会面临诉讼,一旦败诉不仅要支付补偿款,还可能承担诉讼费用等额外支出。而且,不履行协议可能会影响个人信用。此外,如果在支付补偿后发现对方有隐瞒财产等情况,还涉及重新分割财产的问题。若你在离婚补偿支付、财产分割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难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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