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男方买的房子车子归谁
离婚时男方买的房子、车子归属需分情况判断:
-婚前购买:若房子、车子是男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男方,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婚后购买:
-若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即使登记在男方名下,一般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男方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归男方;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时,男方婚后转给妻子的钱能要回吗
离婚时男方婚后转给妻子的款项能否要回,需根据款项性质及转账目的综合判断。首先,若款项源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无特别约定时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该转账属对共同财产的处分,不产生返还问题。其次,若款项为男方个人财产,需区分转账性质:若为赠与且已完成交付,无民法典规定的赠与撤销事由,则赠与有效,不得主张返还;若为借贷,男方需举证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及款项交付事实,方可要求返还。此外,若转账用于家庭日常开支或履行扶养义务,无论财产性质如何,均不得主张返还。综上,需结合具体事实与证据确定是否可返还。
三、离婚时,男方婚前贷款房法院如何判
离婚时男方婚前贷款房的判决,需分情况讨论。
若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法院一般会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即男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婚后没有共同还贷,该房屋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探讨离婚时,男方买的房子车子归谁这个问题,还需进一步了解一些相关情况。比如若房子车子是男方在婚前全款购买,通常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但若是婚后购买,即便登记在男方名下,若无特殊约定,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外,若存在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对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另一方是有权要求分割的。如果你对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具体细节、如何争取自身权益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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