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破产财务负责人有责任吗
公司破产财务负责人是否担责需看具体情况。若财务负责人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职中无过错,通常不用对公司破产担责。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股东以出资为限担责。
但存在以下情形时财务负责人可能担责:财务负责人在工作中违反忠实、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若财务负责人参与虚假破产、隐匿或转移公司财产等违法行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公司破产财产不足如何赔偿
根据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法定顺序清偿。若公司破产财产不足,应按以下顺序:先清偿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等;再是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然后是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同一顺序不足清偿的,按比例分配。比如职工工资有部分未足额支付,就需在职工之间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来补偿。此外,有担保的债权优先于无担保债权受偿,但别除权行使后剩余财产也参与一般清偿顺序分配。总之,破产财产不足时,依法定顺序和比例进行清偿,以保障各债权人合理权益。
三、公司破产财产个人如何分配
公司破产时,个人参与破产财产分配分两种情况。
若个人是公司职工,公司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按顺序支付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若个人是公司债权人,需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破产财产依照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费用、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清偿。普通破产债权按比例分配,即债权清偿率=可用于清偿普通债权的财产总额÷普通债权总额。
当探讨公司破产财务负责人有责任吗这个问题时,除了基本责任判定外,还有一些关联情况值得注意。财务负责人若在公司破产过程中有故意隐匿、转移公司财产等行为,会加重其法律责任。而且在破产清算后,若发现财务核算存在虚假记载等误导债权人的情况,财务负责人也难辞其咎。另外,若因财务负责人的重大过失导致财务信息不准确,影响到破产清算的公平公正,同样可能被追究责任。如果您对公司破产时财务负责人的具体责任界定、责任承担方式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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