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在破产清算中不配合要怎么做
首先要明确股东不配合可能影响破产清算程序的推进。在破产清算中,若股东不配合,可采取以下措施:
-查看公司章程及股东协议,看是否有关于股东配合清算程序的约定,若有违约条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合法程序要求股东履行协助义务,比如提供财务账册、资产清单等资料。若股东拒绝,可申请法院强制其履行,法院有权采取搜查、罚款等强制措施。
-若股东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等损害债权人利益行为,可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通过这些手段,促使股东配合破产清算工作,保障清算程序顺利进行,维护各债权人合法权益。
二、股东在破产清算未实缴会被起诉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未实缴出资的股东可能会被起诉。管理人作为破产程序的执行者,有权要求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股东拒绝履行该义务,管理人可代表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强制股东履行出资义务,以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未实缴出资的股东在破产清算中存在被起诉的法律风险。
三、股东在破产清算时能拿到钱吗
股东在破产清算时能否拿到钱取决于多种因素。根据《企业破产法》,破产清算要按法定顺序清偿债务。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是职工工资等劳动债权,然后是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
只有在前面各项债务都清偿完毕后,若还有剩余财产,股东才可能获得分配。但在实践中,许多破产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尤其是普通破产债权往往不能得到全额清偿,这种情况下股东大概率拿不到钱。
所以,股东在破产清算时不一定能拿到钱,需看企业清偿债务后有无剩余财产。
当我们探讨股东在破产清算中不配合要怎么做时,其实还会衍生出一些相关问题。比如不配合的股东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因为股东不配合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股东可能要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另外,若股东拒不履行配合清算义务,法院可对其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要是你在处理股东不配合破产清算的情况时,还想了解更多赔偿认定细节、强制措施适用范围等问题,别让疑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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