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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屋装修费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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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49407人看过
导读:装修仅是对于不动产的加工,其附和所形成的物应归原不动产所有人所有。所以,如果一方购房另一方装修的,并不能因此将房屋的所有权视为共有,房屋的所有权仍要以购房出资来源、房产证登机等为准,装修费如果由一方单独支出的,另一方应给予相应的补偿。

离婚房屋装修费怎么分割?

在夫妻离婚时,常常会出现有关房产分割的问题接连发生。比如说:房产一方所有但另一方装修的情况屡见不鲜。那么,在此种情况下,离婚房屋装修费怎么分割?为此,律图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离婚房屋装修费如何分割?

现实生活中,有时会有一方购房另一方装修的情形。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一般视为父母对一方的赠与,属于人个财产。装修仅是对于不动产的加工,其附和所形成的物应归原不动产所有人所有。所以,如果一方购房另一方装修的,并不能因此将房屋的所有权视为共有,房屋的所有权仍要以购房出资来源、房产证登机等为准,装修费如果由一方单独支出的,另一方应给予相应的补偿。

二、财产分割原则

1、双方协商决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以上就是离婚房屋装修费怎么分割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总而言之,房屋装修费分割时需要看其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是那就双方平分;如为一方所有,则另一方在平分之后需要补偿所有者相关费用。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您可以继续阅读延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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