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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刑事拘留需具备的程序条件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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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5 · 1237人看过
导读: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需具备以下程序条件: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执行时出示《拘留证》,责令被拘留人签名、捺指印,拒绝的执行人员注明;紧急情况可先带至公安机关再补办手续;拘留后立即送看守所羁押,最迟不超二十四小时;除特定情形外,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
公安刑事拘留需具备的程序条件有什么

一、公安刑事拘留需具备的程序条件有什么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需具备的程序条件如下:首先,需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其次,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捺指印。若被拘留人拒绝,执行人员应注明。紧急情况下,对符合拘留条件且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可先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但必须立即补办手续。另外,拘留后,应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外,应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公安刑事拘留后又取保候审会交检察院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不影响案件侦查进程,是否移送检察院取决于公安机关的侦查结果: 1.案件仍处于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不终止公安机关对案件的侦查。公安机关需继续收集、固定证据,查明犯罪事实。 2.侦查终结后的处理: 若经侦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应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查起诉(《刑事诉讼法》第162条); 若经侦查认为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如情节显著轻微),公安机关将依法撤销案件,无需移送检察院(《刑事诉讼法》第163条)。 综上,取保候审不阻却案件移送,关键在于侦查终结时是否符合起诉条件

三、公安刑事拘留程序条件是什么

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拘留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应程序。 条件方面,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先行拘留: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犯罪后即时被发觉;被害人或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在逃;有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 程序上,公安机关办案人员需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捺指印。若被拘留人抗拒,执行人员可使用强制方法。拘留后,应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当我们探讨公安刑事拘留需具备的程序条件有什么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需要了解。比如,被刑事拘留后,嫌疑人会被关押在何处,在关押期间其家属有哪些权利和可以采取的措施。另外,刑事拘留的期限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超期拘留又该如何处理。如果您身边有人面临刑事拘留的情况,或者您对上述这些拓展问题存在疑问,不要让困惑一直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提供详细、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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