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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公证后的房子还属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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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5 · 1727人看过
导读:公证不直接决定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购买的房子,若无特殊约定,即便公证仍属夫妻共同财产,因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共有;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公证约定为共同财产,则成为共同财产。判断房屋性质关键看购买时间和归属约定,要查看购房合同、款项支付及书面约定等,需综合考量。
离婚时,公证后的房子还属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时,公证后的房子还属共同财产

首先需明确,公证并不直接决定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若该房子是在婚后购买,即便公证,若无特殊约定,仍属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归夫妻共有。

若房子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公证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成为共同财产。

关键在于房屋的购买时间及双方关于房屋归属的约定。若想确定房屋性质,要查看购房合同签订时间、款项支付情况以及双方有无相关书面约定等。总之,公证不是判断房屋是否为共同财产的唯一依据,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二、离婚时,公司法人登记妻子名怎么办

离婚时公司法人登记在妻子名下,需区分法定代表人身份与股权归属,核心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公司股权部分。

首先,法定代表人仅为公司对外代表机关,不直接等同于股权所有权。若妻子为法定代表人但股权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分割股权。婚后取得的股权原则上属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分割方式:如一方取得股权并向另一方支付折价补偿,或转让部分股权予另一方。

其次,法定代表人变更需依公司章程规定,通过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与离婚财产分割属不同法律程序。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公司股权,法院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出资情况等因素作出判决。分割后若妻子不再符合法定代表人任职条件,可通过公司内部程序变更法定代表人。

需注意,若股权为妻子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股权收益部分仍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仅分割收益部分。

三、离婚时,公婆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公婆财产通常不参与分割。公婆财产属于他们的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分割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一般遵循均等分割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

只有在特定情形下,可能涉及公婆财产相关权益。比如,夫妻双方在婚后继承公婆的财产且没有明确只归一方,该部分财产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若夫妻双方对公婆财产有出资且有相关约定,按约定处理。但这些情况都需有证据支持。所以,通常情况下,离婚时不能分割公婆财产。

当我们探讨离婚时,公证后的房子还属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还有一些关联情况值得关注。若房子公证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虽不属于共同财产,但在婚姻存续期间,该房产的增值部分处理可能会有不同情况。如果增值是因市场行情等自然因素,通常仍归产权方;若另一方对增值有贡献,比如参与装修等,可能涉及增值部分的分割。另外,若房子公证时有附条件约定,当条件不满足时,房产归属也可能发生变化。要是你对这些情况存在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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