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把房产给妻子是否具有效力
离婚时将房产约定归妻子所有的效力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若该约定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载明,且双方已办理离婚登记,则该约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需注意,协议需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且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权依法处分;若为一方个人财产,其自愿赠与妻子亦属合法。此外,虽协议有效,但房产所有权转移需办理过户登记,未过户不影响协议效力,但妻子可依据协议请求对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若存在恶意转移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等情形,债权人可依法主张权利,但不直接否定离婚协议中财产约定的效力。综上,符合法定条件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二、离婚时把房子给小孩是否能拍卖
这需分情况看。若已完成房产过户给小孩的手续,房屋所有权归小孩。法院通常不能随意拍卖。因为这是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财产,非被执行人财产。
但如果是离婚协议约定房子给小孩,尚未过户,在执行程序中,若符合法定情形,比如为逃避债务而转移房产给小孩等,法院有可能认定该约定无效,进而拍卖房屋。不过,法院会综合审查各种因素,充分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总之,关键在于房产是否已实际过户至小孩名下以及是否存在特殊法定情形影响房屋处置。
三、离婚时把房产价格定高了会怎样
1.财产分割方面,双方协商抬高房价,获房方要给对方更多折价款,财产分配与房产实际价值不符,损害付款方利益。
2.诉讼时,一方无合理依据抬高房价,法院不会认可,还影响其诚信印象。
3.抬高房价会增加计税基础,双方要承担更多税费。
4.虚假评估抬高房价,涉嫌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司法,会面临训诫、罚款或拘留等处罚。
当探讨离婚时把房产给妻子是否具有效力这个问题,其实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关注。比如房产过户手续的办理,即便约定将房产给妻子,若未完成合法的过户登记,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另外,若该房产还有未还清的贷款,后续还款责任的划分也需要明确。离婚财产处置涉及诸多法律细节,稍有不慎可能引发后续纠纷。如果您对离婚时房产处置的效力、过户手续以及贷款处理等问题仍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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