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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团伙诈骗数额该用什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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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4 · 1949人看过
导读:认定团伙诈骗数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有三种主要方法。一是整体数额认定,以团伙实施诈骗所骗取的全部财物价值认定犯罪数额,反映整体危害程度;二是个人参与数额认定,对成员按其参与的诈骗数额考量刑事责任;三是分赃数额可作量刑参考,但非定罪主要依据。司法机关实践中会综合证据准确认定。
认定团伙诈骗数额该用什么方法

一、认定团伙诈骗数额该用什么方法

认定团伙诈骗数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主要有以下方法: 整体数额认定:以整个诈骗团伙实施诈骗行为所骗取的全部财物价值认定犯罪数额,这反映了团伙犯罪的整体危害程度。 个人参与数额认定:对团伙成员,以其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若成员明确参与某部分诈骗行为,就按该部分数额考量其刑事责任分赃数额参考:分赃数额可作量刑参考因素,但非定罪主要依据。即使成员分赃少,只要参与诈骗数额达到定罪标准,仍要担责。 实践中,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各种证据,准确认定各成员在犯罪中的作用和诈骗数额,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二、认定团伙诈骗里的从犯该怎么做

认定团伙诈骗中的从犯,可从以下方面判断。从在犯罪中作用看,从犯起次要或辅助作用。次要从犯是参与实施部分犯罪行为,对犯罪完成起次要作用者;辅助从犯是未直接实施犯罪实行行为,为实行犯创造便利条件者,如提供犯罪工具、望风等。 从主观故意看,从犯主观故意程度通常低于主犯,对诈骗犯罪整体谋划参与少、认识不深,可能仅为获取少量报酬而参与。 认定时需结合各行为人在犯罪中的具体行为、参与程度、所起作用等全面分析,综合全案证据判断。司法实践中,会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准确区分主从犯,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三、认定团伙诈骗金额的方法是什么

认定团伙诈骗金额,需区分个人诈骗数额与团伙诈骗总额。 对于团伙诈骗总额,是指整个犯罪团伙实施诈骗行为所骗取的全部财物价值,以实际骗得的财物计算,若存在未遂情况,未遂数额也应计入。 个人诈骗数额的认定,实行“罪责自负”原则。在团伙中起组织、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应对团伙诈骗的全部金额负责;其他主犯,按照其参与的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金额认定;从犯则按其参与的诈骗金额认定,并综合考虑其在犯罪中的作用等从轻、减轻处罚。 认定时需结合相关物证书证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等证据,准确计算诈骗金额。

在探讨认定团伙诈骗数额该用什么方法时,除了掌握基本认定方法外,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诈骗数额认定后,团伙成员的量刑如何确定,通常会根据各成员在犯罪中的作用、分赃情况等因素综合判定。另外,若部分赃款已被挥霍或无法追回,这对诈骗数额的最终认定有无影响,在司法实践中也有具体考量。如果您在认定团伙诈骗数额以及相关后续问题上还有疑问,想了解更多法律细节和应对策略,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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