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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中其他骗取方法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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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1696人看过
导读:合同诈骗中的其他骗取方法,指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前四项之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履行合同中用性质相当手段骗对方财物的行为。需有与前四项相同的欺诈、危害性,本质是利用合同骗财。常见如虚构标的、用虚假信息诱签合同等。此类行为要满足非法占有目的、借合同实施且数额较大,与前四项同属破坏市场和侵犯财产权的诈骗行为。
合同诈骗中其他骗取方法指什么

一、合同诈骗中其他骗取方法指什么

合同诈骗中的其他骗取方法是指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前四项明确列举的情形之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用与前四项行为性质相当的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这些方法需具备与前四项相同的欺诈性和危害性,本质是利用合同关系骗取财物。常见的包括虚构不存在的合同标的签订合同,利用虚假的广告信息或技术资料诱骗对方签订合同,隐瞒自身无履行能力或标的物真实情况如瑕疵权利限制等签订合同,通过设置模糊或不公平条款使对方在不知情下交付财物等。此类行为需满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助合同形式实施,且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条件,与前四项列举的行为具有同质性,均属于破坏市场秩序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诈骗行为。

二、合同诈骗中中间人责任该如何认定

合同诈骗中中间人责任的认定需结合其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综合判断。若中间人明知他人实施合同诈骗仍提供居间服务协助行为如介绍被害人与诈骗人结识传递虚假信息协助签订虚假合同等,主观上具有共同非法占有目的或与诈骗人存在共谋,客观上为诈骗行为提供帮助,则构成合同诈骗罪共犯,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若中间人对诈骗行为不知情,仅基于正常商业行为提供居间服务,主观无非法占有目的且未与诈骗人共谋或实施帮助行为,则不构成犯罪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中间人若因未尽合理审查义务存在过错导致被害人损失,可能需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认定时需重点审查中间人是否明知或应知诈骗事实,是否参与诈骗策划或提供关键帮助,此为责任认定核心依据。

三、合同诈骗中主从犯量刑差距是多少

合同诈骗案件中主从犯的量刑差距并无固定标准,需结合具体案情综合判定。根据刑法规定,主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从犯是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量刑差距的大小取决于从犯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作用、参与程度、犯罪数额、情节严重程度等因素。例如,若从犯仅提供轻微帮助且未直接参与诈骗行为,可能被免除处罚或减轻至显著低于主犯的刑期;若从犯参与程度较深但仍属次要作用,可能在主犯量刑基础上从轻或减轻一定幅度。法院会根据个案中主从犯的罪责大小、悔罪表现等情况,依法作出具体量刑,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探讨合同诈骗中其他骗取方法指什么时,我们还需关注一些相关问题。比如,实施这些诈骗方法后会面临怎样的法律责任。一般来说,合同诈骗数额较大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罚更重。另外,遭遇合同诈骗后,受害者该如何有效维权也是关键。可以通过报警收集证据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若您对合同诈骗的法律责任认定、受害者维权途径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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