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清算后员工赔偿怎么算的
破产清算时员工赔偿按以下规定计算:
首先,依据《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其次,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后,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上述规定清偿员工赔偿。
二、破产清算后公司的资产如何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破产清算中公司资产(破产财产)的处置需遵循以下法定流程:
一、破产财产的清查与评估
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后,需对其全部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含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债权等),并委托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资产价值进行评估,为后续变价提供依据。
二、破产财产的变价出售
管理人应通过拍卖方式变价(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如变卖、折价转让),以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变价方案需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特殊财产(如鲜活易腐物品)可直接变卖。
三、破产财产的法定分配
变价所得按以下清偿顺序分配(《企业破产法》第113条):
1.破产费用(如管理人报酬、诉讼费用)和共益债务(如为债权人利益履行合同产生的债务);
2.职工工资、医疗补助、伤残抚恤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及法定补偿金;
3.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前项除外)和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如无担保债权)。
同一顺序不足以清偿的,按比例分配。
四、程序终结
分配完毕后,管理人向法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办理公司注销登记。
核心要点:处置需由管理人主导,遵循“变价最大化+法定顺序分配”原则,保障各债权人/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
三、破产清算后债务是不需要偿还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企业破产清算后债务是否免除需分情形认定:
1.原则性免除:破产财产按法定顺序(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工资/社保/补偿金→税款→普通债权)分配完毕后,若财产已耗尽,未清偿债务因企业法人主体资格消灭而终止清偿,债务人无需继续偿还。
2.例外情形追责:
股东瑕疵出资:股东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的,债权人可要求其在未出资或抽逃范围内对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董监高违法责任:董事、监事、高管因违反忠实/勤勉义务(如滥用职权致企业破产),需对未清偿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简言之,企业主体消亡后未偿债务原则上免除,但相关责任人存在法定过错时仍需担责。
当我们了解了破产清算后员工赔偿怎么算的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员工赔偿在破产财产中的清偿顺序,根据法律规定,员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赔偿是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的。另外,若员工对赔偿金额有异议的处理方式,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在企业破产清算中作为员工面临赔偿计算、清偿顺序或对赔偿有异议等问题,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细节,不要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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