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有他人信用卡新量刑标准新在何处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持有他人信用卡量刑标准有重要修改。原规定妨害信用卡管理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量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修改后,删除了“数量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表述,量刑档变为一档,即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这意味着对于持有他人信用卡犯罪,不再区分“数量巨大”等不同严重程度适用不同量刑区间,整体量刑结构调整,体现对该类犯罪打击思路的变化,更聚焦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这一基本入罪情形。
二、持有他人信用卡罪是什么
持有他人信用卡罪,准确表述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中“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情形。
根据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张以上不满50张的,属于“数量较大”。此行为侵犯了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
构成该情形需满足主观上故意,即明知是他人的信用卡而非法持有。若行为人能证明其持有他人信用卡有合理的业务往来、亲属关系等正当理由,则不构成此罪。
触犯该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三、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怎么认定罪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可能触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数量较大”指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张以上不满50张。若非法持有达到该标准,就可能构成此罪。认定时,需明确“信用卡”包含贷记卡、借记卡等。主观上要求行为人明知是他人的信用卡而持有,且持有行为没有合法依据。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0张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当探讨持有他人信用卡新量刑标准新在何处时,除了明确的新量刑变动,还有相关联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新量刑标准下,如何准确界定“持有”的范围,是单纯的物理持有,还是包括实际控制等情况。另外,对于因合理事由持有他人信用卡,如亲属间帮忙保管等情况,在新量刑标准里又该如何区分对待。若你对持有他人信用卡新量刑标准的具体适用、特殊情形的判定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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