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是婚前财产约定具有效力的事由
婚前财产约定具有效力需符合以下事由:
主体合格:双方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且双方必须是即将或已缔结婚姻关系的当事人。
意思表示真实:双方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约定,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
内容合法: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比如不能约定限制一方基本人身权利的内容。
形式要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样便于证明约定内容,减少纠纷。
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婚前财产约定一般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哪些是婚前财产的计算方式
婚前财产的界定关键在于取得财产的时间是在结婚登记之前。
一般来说,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不动产和动产,以购买合同签订时间、款项支付时间等确定。比如婚前全款买房,房产无疑是婚前财产;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首付及对应增值是婚前财产。
婚前的存款、投资收益等,若能明确资金来源是婚前已有的,属于婚前财产。像婚前存入银行的款项,婚后利息仍归婚前财产范畴。
还有婚前受赠或继承所得财产,若明确只归一方,也是婚前财产。总之,判断婚前财产要综合考量财产取得的时间、方式及相关约定等因素,以准确界定。
三、哪些是婚前财产约定具有效力的事由
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及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规则,婚前财产约定具有效力需满足以下核心事由:
1.主体适格: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独立作出真实意思表示。
2.意思表示真实:约定系自愿达成,无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可撤销情形,排除虚假意思表示。
3.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4.形式合规:需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仅在双方事后追认时可认定有效,但书面形式是法定生效要件之一。
公证非必经程序,但经公证的约定举证效力更强。满足上述事由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可直接作为婚前财产归属的依据。
当探讨哪些是婚前财产约定具有效力的事由时,除了前文提及的要点,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婚前财产约定签订后,若一方想要变更或撤销该约定,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和遵循什么程序呢?另外,婚前财产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纠纷时,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呢?这些问题都与婚前财产约定的效力密切相关。若你对婚前财产约定的效力相关问题,像变更撤销条件、纠纷举证责任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你详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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