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损害赔偿说的是哪些行为
离婚损害赔偿,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的损失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依据《民法典》第1091条,以下行为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法律婚和事实婚。
-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行为。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为遗弃。
-有其他重大过错:兜底条款,法院可依具体案情认定,如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
二、离婚损害赔偿有效期能有多少年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时效分不同情况: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民法典》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没有单独的时效期限。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民法典》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需注意,具体操作要结合实际案情,如有需要可进一步咨询。
三、离婚损害赔偿的金额要怎么去算
离婚损害赔偿金额并无固定计算标准。法院通常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
-过错程度:过错方侵权行为的恶劣程度对赔偿金额有影响。若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行为持续时间长、情节严重,赔偿会相对高。
-经济能力:既要考量过错方的经济能力,若其经济状况好,可适当提高赔偿;也要关注无过错方的经济状况,若其生活困难,应给予适当倾斜。
-造成的后果:包括身体伤害和精神痛苦。身体伤害有医疗费等实际损失,精神痛苦严重影响生活工作的,赔偿也会增多。
-当地生活水平:不同地区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有差异,经济发达地区赔偿金额可能高于欠发达地区。
当我们探讨离婚损害赔偿说的是哪些行为时,除了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常见行为外,还有一些其他行为也可能涉及。比如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离婚时也可能构成损害赔偿的情形。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也违背了婚姻中的忠诚和公平原则。若你在离婚过程中遇到类似情况,对离婚损害赔偿的认定、赔偿标准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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