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破坏财物后调解协议是否具有效力
故意破坏财物后达成的调解协议效力需区分民事与刑事责任范畴。民事层面,若协议系双方自愿订立,内容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未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则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依约履行赔偿义务。刑事层面,若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责任不得通过调解免除,但协议中民事赔偿约定仍有效,且行为人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作为刑事处罚中从轻或减轻量刑的情节。需明确,调解协议效力不阻却司法机关对犯罪行为的追诉,仅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确定力。
二、故意破坏财物会有何种处罚措施
故意破坏财物的处罚需根据情节轻重判断。
若情节较轻,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根据该法第四十九条,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若达到一定标准,则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等情形,应予以立案追诉。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破坏财产五百咋定罪
一般情况下,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损失五佰元,未达到故意毁坏财物罪中“数额较大”的标准(一般各地司法实践中“数额较大”标准多在五千元以上),不构成该罪。
但这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公安机关可对行为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存在多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其他严重情节,即使数额未达标准,也可能被认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具体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由司法机关综合判断。
当谈到故意破坏财物后调解协议是否具有效力时,其实后续还有其他值得关注的点。比如,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受损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通常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另外,调解协议在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导致协议无法正常履行,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都是与调解协议效力密切相关的后续问题。若你在故意破坏财物的调解协议上存在效力认定、履行等方面的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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