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属子女有效吗
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属子女的条款有效。该约定系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行为,同时构成对子女的赠与,只要内容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此类赠与与婚姻关系解除、子女抚养等身份关系紧密关联,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及道德义务性质,不同于一般的赠与行为,赠与人不得随意行使任意撤销权。
需注意,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为要件,未办理过户登记前,房屋所有权尚未发生转移。若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过户义务,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其履行协助办理过户登记的义务。子女亦有权依据协议要求父母履行相应义务。
二、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属如何处理
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归属的约定,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协议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该方有权要求另一方协助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如另一方拒不履行,守约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其履行协助过户义务。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守约方可持判决书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过户登记,无需另一方配合。
若房产存在按揭贷款,离婚协议中关于还贷义务的约定仅对双方有效,不能对抗抵押权人。取得房产的一方需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若银行同意,可办理贷款转移手续;若银行不同意,取得房产的一方仍需按约定承担还贷义务,避免逾期影响征信。
若一方认为房产归属约定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应自离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请求,逾期将丧失胜诉权。
三、离婚协议约定的补偿款具备效力吗
离婚协议约定的补偿款效力需结合具体情况认定。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协议系夫妻双方就离婚及财产分割、补偿等事项达成的合意,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协议,生效条件为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若双方已办理离婚登记,且协议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亦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则该补偿款约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一方不履行补偿义务时,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其履行。若未办理离婚登记,或协议存在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则补偿款约定不发生法律效力或可被撤销。因此,离婚协议中的补偿款约定是否有效,核心在于是否满足生效条件及内容合法。
当探讨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属子女有效吗时,除了协议本身的有效性,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注意。比如约定房子归属子女后,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该如何处理。并且,若后续出现债务纠纷,这套约定归属子女的房子是否会受到影响。在实际生活中,这些细节往往容易引发争议。如果你对于离婚协议房产归属相关的后续执行、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等问题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良机。现在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为你的权益寻求最专业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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