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李鉴春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09年起,他开始在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其执业证号为1411xxxxxxxx70435。他服务于河南周口地区,律所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交通路中段百盛国际大酒店25楼。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辩护相关案件300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积淀。
核心执业领域
李鉴春律师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尤为专精于侵犯人身、侵犯财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这类案件占其承办刑事案件的比例约为50%。同时,他在掩饰隐瞒、帮信、诈骗、非法经营、开设赌场、强奸等细分类型案件上亦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在职务犯罪领域,他也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了40件相关案件,主要集中在职务侵占,占比约60%,并且熟悉贪污、受贿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执业理念
李鉴春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始终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以专业、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行业职务与荣誉
李鉴春律师担任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展现出其在律所管理和专业引领方面的能力。20102012年,他还受聘成为周口师范学院经济管理系经济法学特聘讲师,这不仅体现了他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也反映出他在法学教育领域的贡献。此外,他还是河南法治建设法学专家智库专家以及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这些身份表明他在当地法律界具有较高的认可度和影响力。
代表性案件:李某被控开设赌场缓刑案
这起案件充分展示了李鉴春律师在认罪认罚程序中精准辩护实现量刑优化的专业能力。
案情概览:自2020年5月起,刘某、王某等人设立A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开设网络赌博平台,并招募银商协助进行游戏道具与人民币兑换业务,该公司累计获利250余万元。李某于2021年1月起设立银商工作室,在明知平台系用于赌博的情况下,为赌客提供租号、道具买卖等服务,侦查认定其获利60余万元。
辩护进程与专业应对
审前介入与争议聚焦:2022年2月18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李鉴春律师及时阅卷并与检察机关沟通案情。检察机关初步审查认为李某获利金额达200余万元,涉及赌资900余万元。他迅速将辩护重点锁定于“获利认定”与“赌资计算”两大核心问题,为后续的辩护工作指明了方向。
审查起诉阶段的协商成果:通过多次专业沟通,李鉴春律师成功让检察机关采纳了其辩护意见。检察机关认可后台数据存在混乱,直接认定获利金额依据不足,同意以更具客观性的赌资作为指控基础;同时同意将赌资范围限缩为“收购道具金额+充值金额”,排除其他间接或重复计算部分。不过,因当时缺乏同类案件缓刑判例,2022年3月12日李某仍签署了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3年的认罪认罚具结书。这一阶段,李鉴春律师在证据和事实认定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为后续的量刑争取奠定了基础。
审判阶段的量刑突破:案件进入法院后,李鉴春律师通过当面及电话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并系统提交类案判决作为参照。他重点论证李某属从犯,参与时间较短,情节相对较轻;已全额退出违法所得,悔罪表现切实;在认罪认罚基础上,适用缓刑更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终,合议庭采纳了辩护意见。2022年5月8日,李某重新签署具结书,量刑建议调整为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法院判决结果与上述建议一致。
辩护要点总结
精准识别辩点:在认罪认罚框架下,李鉴春律师聚焦数额认定这一可协商关键,有效降低了指控规模,抓住了案件的核心问题,为辩护工作找到了突破口。
分阶段持续推动:在检察环节争取事实与数额的客观认定,在审判环节侧重量刑情节与类案参照,逐步实现辩护目标。这种分阶段、有步骤的辩护策略,体现了他对案件的深入分析和精准把握。
善用司法协商机制:通过专业沟通与案例支撑,打破“类案无缓刑”的惯性思维,最终获得缓刑判决。这展示了他在司法实践中灵活运用法律和证据,与司法机关进行有效沟通的能力。
李鉴春律师在李某被控开设赌场缓刑案中的表现,充分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他能够在复杂的案件中准确识别辩点,分阶段持续推动辩护工作,善用司法协商机制,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有利的判决结果。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在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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