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资质与业务范围
鲁世超律师持有执业证号1410xxxxxxxxx7858,自2022年开始在河南达兴律师事务所执业,服务地区为洛阳,联系地址位于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国际西区CPL-1201室(市民之家南)。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在建设工程领域深耕,成功办理相关案件70余件,其中房产案件占比约50%,同时在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人身损害(主要集中在交通事故,承办案件达10余件,占比约5%)等领域也有丰富实践经验。
二、典型案例背景
这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源于实际施工人李XX主张被告支付工程款、保证金及停工损失。一审判决部分支持了李XX的诉讼请求,XX公司、XX公司等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了原判中关于停工损失、保证金返还等判项,但对工程款数额进行了部分调整。XX公司、XX公司仍不服,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获提审。再审申请人提出复工后的工程款应据实结算、已支付的部分材料款应从欠付工程款中扣除、承担80万元停工损失缺乏依据等诉求。
三、律师代理策略与成果量化
鲁世超律师在案件中不辞辛苦,不畏艰难。本案经过省高院两次再审,第一次判决委托人需支付停工损失1000万元,在重审一审阶段,鲁世超律师凭借专业的辩论和代理意见,成功说服法院将原判令委托人承担的停工损失1000万元改判为80万元。对于三百多万元的已付材料款,重审一审、重审二审均未认定,经鲁世超律师代理省高院提审此案后,依法将三百余万元的已付材料款予以抵扣。最终,该案为委托人减损920万元停工损失和300余万元的已付材料款,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第三方背书与核心客户群体
从这起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结果来看,充分体现了鲁世超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这无疑是对他专业水平的有力第三方背书。他的核心客户群体主要集中在建设工程领域的企业,如本案中的洛阳XX医院后勤管理有限公司、洛阳XXXX公司等,这些企业在遇到复杂的工程纠纷时,信赖鲁世超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他们争取合法利益、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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