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经历丰富
杨慧律师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她自2012年起至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执业,积累了一定的法律实务经验。2019年底,她合伙创设了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并担任副主任。截至目前,杨慧律师已拥有多年的执业经验,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专业领域多元
杨慧律师深耕于民事、刑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其中民事案件占比约80%。在细分类型上,她在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方面均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她还擅长企业法律事务,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建立、合同审查、起草等。她精通国家劳动人事法规政策,能够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和用工风险,致力于企业法律服务的研究与开发,积极拓展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同时,她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担任政府部门法律顾问,为党政机关提供法律帮助。
社会职务众多
杨慧律师在法律行业及社会领域担任着多个重要职务。她是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律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她还是玉龙县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为法律问题提供专业的咨询意见;担任玉龙县妇女联合会副主X,关注妇女权益保护;并且是丽江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参与调解医疗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在宋XX与康XX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杨慧律师作为原告宋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了案件的处理。2019年5月4日,原告宋XX与被告康XX公司签订了《康美之家会员权益产品购买协议》,原告按约支付了购房款,但被告所销售的房屋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且土地使用年限与宣传不符,存在虚假宣传问题。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给自己造成了经济损失,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协议无效,返还购房款、支付利息、赔偿损失,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等。
被告康XX公司辩称,签订协议时虽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已告知原告相关证件在办理中,且协议还有会员权益等附加值。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获得了项目预售许可证,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公司认为不存在故意隐瞒情况,原告也应承担一定责任,且赔偿已超过原告资金占用损失。对于宣传的70年产权问题,是后期与相关部门对接出现变数导致的。若原告执意解除协议,公司愿意返还本金、支付利息、承担诉讼成本,并争取额外补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康美之家会员权益产品购买协议》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被告在签订协议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且在原告起诉后才取得,故该协议应认定无效。对于原告要求返还购房款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对于利息和赔偿损失的请求,法院认为原告未能证明被告存在故意欺瞒行为,原告自身也有审查注意义务,双方对协议无效均有过错,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付,结合双方过错程度等因素,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100,000元。对于原告要求被告承担保全保险费和保全申请费的请求,法院认为该费用不是必要支出,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协议无效,被告返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赔偿原告经济损失,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在这起案件中,杨慧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原告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代理服务,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