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与服务领域
程理想律师毕业于江南大学,凭借工科背景与法律专业知识,于2022年开始在徐州执业,就职于北京云亭(徐州)律师事务所,是该所核心骨干律师之一。他构建了覆盖破产清算、企业法律顾问、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六大核心领域的专业服务体系。在企业法律服务中,他为多家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秉持“预防为先、化解为要”理念;面向公民个人,他坚持“想委托人之所想,急委托人之所急”准则,在多个民生领域提供法律服务。在刑事辩护领域,他坚守“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
返还原物纠纷案件背景
原告王X与被告赵XX系十余年同事关系。2019年1-3月间,双方协商合作承接工程项目,王X要求赵XX提供资金支持,1月20日至11月20日期间,双方资金往来频繁。2019年11月26日,王X向赵XX出具欠条,将名下苏XXXXXX车辆质押给赵XX,约定若未按时付清欠款,车辆过户给赵XX。2021年9月16日,王X就车辆返还问题向江苏省徐州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赵XX于10月26日提起反诉。程理想律师作为被告赵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此案。
双方诉求与辩论焦点
本诉中,原告王X要求被告返还车辆、车钥匙及行驶证,并支付车辆占有、使用期间的损失。王X称2019年11月已还清借款,但被告以各种理由不退还车辆。被告赵XX辩称原告未还清欠款,车辆是原告自愿抵债并办理过户手续,自己是合理合法占有使用车辆。反诉中,赵XX要求王X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王X则称双方不存在相关合同关系,无义务协助变更登记。
法院审理与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赵XX对质押车辆享有质权,王X未清偿债务,要求返还质押财产无法律依据。对于王X要求的车辆占有、使用损失,可在债务清偿完毕后另行主张。对于赵XX的反诉请求,因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约定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其反诉主张无法律依据。最终,法院驳回本诉原告王X和反诉原告赵XX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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