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女士在网上结识被告卞先生后,双方口头约定合作销售医疗器材。李女士陆续向卞先生转账23520元,但卞先生未按承诺送货和支付利润。李女士要求退款,卞先生虽多次承诺却未履行。无奈之下,李女士将卞先生诉至泰州医药高新开发区人民法院。
来自江苏南京的魏雅雯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案件。她接手此案后,深知口头合同纠纷取证困难,胜诉难度较大。但魏雅雯并未退缩,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她把目光聚焦在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和手机通话录音上。
在庭审中,魏雅雯律师有条不紊地向法庭展示微信聊天记录,其中记录了双方关于合作事宜的沟通、授权书的进展以及退款的承诺等内容。手机通话录音中,被告也承认欠款并承诺还款。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有力地证明了双方存在合作销售医疗器材合同关系,且已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并就退款事宜达成协议。
最终,法院采纳了魏雅雯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原被告之间的合作销售医疗器材合同关系成立,被告应按约退还23000元,并自原告起诉之日起支付利息。
在魏雅雯律师的努力下,李女士原本陷入困境的案件实现逆转,成功追回了大部分投资款。这不仅维护了李女士的合法权益,也再次展现了魏雅雯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办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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