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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婚姻纠纷案件:刘波律师助力当事人依法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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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1148人看过
导读:刘波律师自2014年起在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执业,服务于绵阳地区。他办理了众多民事案件,涉及标的超2000余万元,处理大量离婚案件。在一婚姻纠纷案件中,男方不同意离婚,刘波作为女方代理律师,助力当事人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绵阳婚姻纠纷案件:刘波律师助力当事人依法解除婚姻关系

一、律师背景与执业范围

刘波律师法学本科毕业,现于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执业,自2014年开始执业。他在绵阳担任刑辩委员会委员,有12年刑事辩护经验,主办刑事风险识别预防、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等业务。同时,自2015年进入新能源企业法律顾问领域,是国内较早涉足该领域的律师。他还担任绵阳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办理民事案件800余件,标的超2000余万元,处理江油和绵阳离婚案件各达100余件,也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民事案件。

二、婚姻纠纷案件背景

在这起婚姻纠纷案件中,原告张X与被告薛X于2010年11月10日相识,2011年2月14日登记结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双方婚姻观念差异大,被告常以工作忙为由对原告漠不关心,未能建立起夫妻感情。2019年10月15日,原告曾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调解维持婚姻现状,但之后双方关系未好转。

三、双方诉求与辩论焦点

原告张X向法院提出依法判准离婚及被告承担诉讼费用的请求,认为婚前恋爱时间短,婚后未建立感情。被告薛X则辩称不同意离婚,称自己全心付出,一心想好好过日子,是原告故意回避。经审理查明,双方婚前相处较好,婚后原告在绵阳工作并住父母家,被告认为原告隐瞒婚前疾病及夫妻生活不和谐,产生矛盾。2020年原告曾起诉,调解后关系未改善,现再次起诉离婚

四、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合法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完全破裂为依据。本案中,原、被告婚前关系融洽,但近几年相处不和睦,因工作共同生活时间减少,加上其他问题影响夫妻感情,致使感情完全破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解除原告张X与被告薛X的婚姻关系,案件受理费260元减半收取140元,由被告薛X负担。刘波律师在这起案件中,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原告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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