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王谦律师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法律实践经验,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和资深团队负责人,现执业于山东海达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为青岛市香港东路69号凯旋山庄34号楼3—4层。他成功代理了数百起诉讼与非诉案件,客户类型多样。其办案风格稳健,凭借卓越的法律分析能力和出色的庭辩技巧,处理了多宗案情复杂、争议巨大的婚姻、房产及刑事案件,为当事人制定最优解决方案,屡次赢得超预期的合法权益。
借款纠纷代理
在(2012)南商初字第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某某1委托王谦律师代理其与被告XXxx有限公司、XX市xx区xx服务中心、某某2的借款合同纠纷。2011年1月12日,原告与被告XXxx有限公司、XX市xx区xx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原告向被告XXxx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xx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12个月,年利率为x%,以被告XX市xx区xx中心名下房产作抵押,被告XX市xx区xx中心和被告某某2承诺承担连带责任。借款到期后,三被告拒不还款。
王谦律师接受委托后,依据相关合同和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被告连带偿付借款本金、利息及逾期利息,原告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合法有效,被告XXxx有限公司未按约还款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被告XX市xx区xx中心作为抵押人,应承担抵押担保责任,被告XX市xx区xx中心、被告某某2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XXxx有限公司偿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及律师代理费,被告XX市xx区xx中心、被告某某2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由三被告负担。王谦律师成功为原告某某1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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